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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不同文化不同利益主体间对话的原则

    作者:陈越光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31日 08版)

        主体的主动性和开放性是当代的一个重要命题。当你不把“我”当成“我们”来看的时候,“我”怎么办?中国最强的力量是政府,所以,治理最重要的环节也应从政府做起。要鼓励各地的自主探索,减少行政干预。其路径之一是以现代治理的方式,集中传统的各种资源;以传统的治理理念来充实现代治理的手段。所以既要重文本重原则,也要注意一种活态的传承,要让民俗与文本结合。

        思考“我们”,就要思考当代中国人在传统中的位置是什么。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的命题上决策者和理论界达成空前的共识,这个共识就是这一代中国人在中国历史上承担着重要的使命,也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和挑战。一方面我们感觉传统和我们的距离已经很远了,另一方面我们又觉得传统离我们很近。我们在历史的深层结构上并没有改变,文化并不是一件可以随着流行改变的衬衫,而是一种流淌的血液。现在流行的物质文化形态、制度文化形态虽然变化比较大,但是在观念文化形态上,我们依然是中国人的思想、中国人的观念。21世纪、22世纪的世界新格局,需要中华民族完成再一次的文化融合。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同文明、不同观点、不同利益诉求的不同社会主体之间,怎样进行对话。对话不是调解、谈判、陈述。对话是:我可以坚持我的观点,我也可以修正我的观点,我愿意向对方学习,从对方获取提升我的养料。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话的基本规则就是“五戒”:第一戒,戒缺席,相关方都要到场;第二戒,戒霸权;第三戒,戒沉默,一定要充分表达;第四戒,戒固执,你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也要随时准备修正自己的意见;第五戒,戒猜忌,就是信任原则。

        (中国文化书院副院长 陈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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