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是由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领域的各种主体,在互相尊重各自意愿和利益的基础上,通过某种可持续的机制来解决公共问题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共治并不等于简单地把相关机构和组织、人员聚合在一起,更重要的是能够形成各主体间可持续的互动机制。杭州过去十年的社会复合主体探索实际上就是在探索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为核心的社会共治模式,我们称之为增量共治的杭州实践,这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之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社会共治是一条阻力较小、可行性较高的路径。除了杭州之外,我们深信很多地方都已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对此,我更强烈的理论关怀在于:我深信社会共治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和经典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实现形式。从上古大禹治水的传说,到西周的分封诸侯,春秋战国的合纵连横,直到清承明制下的满汉共治,社会共治在中华大地源远流长,也渗透在儒家、墨家、法家、道家等治国思想的里里外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社会共治是数千年中国治理实践的经验结晶和思想共识。同时,社会共治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孜孜以求并清晰描述的社会理想,包含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经典社会主义的大量论述中,我们希望理论界重视对于社会共治的研究和探索,努力连接中国传统文化和经典社会主义两个思想脉络,并在当下各地政府实践创新的基础上总结提高,寻找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之路。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 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