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冯永锋14日从环保部了解到,近一年来,我国对施行了20年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细分出来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都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直接修改,适用于农田、果园、茶园、牧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修订草案中,重金属镉的限值由每公斤0.3毫克和每公斤0.6毫克两档,细化为每公斤0.3毫克、0.4毫克、0.5毫克和0.6毫克四档;收严了铅、“六六六”“滴滴涕”三项污染物限值,增加了总锰、总钴等10项污染物选测项目,更新了监测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规定的118种土壤污染物的“风险筛选指导值”,则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查和风险评估的启动。该标准主要针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多样、个体差异性大、不适合统一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特点,为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提供配套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