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王昊魁、赵达)国家档案局网站12日发布《南京大屠杀档案选萃》的第六集《对日军南京大屠杀案罪行的调查与证词、判决书》。
《对日军南京大屠杀案罪行的调查与证词、判决书》包含6部分内容,展示了南京市档案馆收藏的南京市市民呈文3件、堵述初写的《敌人对于南京之毁坏及其暴行一斑》、南京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奉令调查敌人罪行报告书、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证词、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谷寿夫判决书等内容。
《对日军南京大屠杀案罪行的调查与证词、判决书》显示,谷寿夫是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1947年3月10日下午,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其作最后审判。审判长石美瑜律师宣布审判谷寿夫的判决书。其中说:“被告与各会攻将领,率部陷我首都后,共同纵兵肆虐,遭戮者达数十万众。更以剖腹、枭首、轮奸、活焚之残酷行为,加诸徒手民众迂夫无辜妇孺。穷凶极恶,无与伦比。”法庭当庭判处谷寿夫以极刑。4月26日,谷寿夫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