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宇准时出现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代表丰台区政府出庭应诉。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北京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北京高院出庭应诉的第一起案件,丰台区各街道乡镇和有关委办局的50多名领导干部也前来旁听。
这一天开庭审理的是李子武诉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上诉案。李子武是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2013年11月,因为土地开发拆迁,李子武收到村委会送来的一纸告知书,得知自家宅基地的使用权已被收回。于是,他向丰台区政府申请公开有关批准文件。2014年1月6日,丰台区政府向李子武发出《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表示魏各庄村开展的腾退工作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村委会未对该村集体土地使用方案调整进行报批和备案,区政府未制作也未获取有关信息,所以申请的这项政府信息不存在。对这一答复,李子武并不满意,于是将丰台区政府告上了法院。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起诉后,一心要讨个说法的李子武又上诉到了北京高院。
庭审中,李子武没有出庭,而是由他的代理人、北京中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颖代为出庭。经过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焦点集中在魏各庄村的房屋腾退属于什么性质。王颖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改变用途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政府应该掌握了相关文件。刘宇则表示,魏各庄村有权调整集体土地用途,这就是村民自治行为,政府不掌握有关信息。虽然分歧较大,但庭审的气氛一直很平和,双方都心平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
3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王颖从上诉代理人席上走下来,主动和刘宇打招呼、握手。“我完全没想到副区长会亲自出庭应诉,说明政府很重视这个案子,相信会推动这个事情尽快解决。”王颖说。
刘宇对王颖承诺说,会继续向王佐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督促解决问题,帮助李子武一家解决实际困难。“我们政府和老百姓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可能就是具体做法上存在误解,这也要求我们把工作做细,让发展成果由大家来共享。”
有记者问,作为领导干部当被告,会不会觉得“丢面子”?
“完全不存在丢不丢面子的问题。”刘宇笑着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纳税人交税给政府,为的就是让政府给大家服务、维护大家合法的权益。如果我们的服务有问题、不到位,老百姓当然有权向我们讨说法。我觉得大家走到法庭上来,心平气和地把情况讲清楚,更有利于解决问题,这比用非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效果更好。”
刘宇还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他将带头推动这项制度在丰台的落实和完善。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初步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和机制化。(本报记者 王逸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