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把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国各级政协组织围绕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形成了许多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经验。
近期媒体相继报道的福建省政协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专题协商,辽宁省政协就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开展议政建言,广东政协着眼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等,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彰显了协商民主强大的生命力。
为何这些富有政协特色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能形成如此多的共识,取得这么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关键是参与协商的各方都能同频共振,推动各种观点、意见、建议的广泛交流,最大限度做到求同存异、增同减异、聚同化异。
同频共振本是声学规律。声波相遇,频率一致,则波峰叠加波峰,产生更强振荡,金声玉振。推进协商民主也是如此。“两人一般心,有钱堪买金;一人一般心,无钱堪买针。”协商各方如果都能主动寻找共鸣点,使各自的“频率”趋于一致,就能同频共振,互相促进,达成共识。
不可否认,现在一些地方,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有的协商随意化,高兴就协商,有空就协商,反之就丢在一边;有的协商形式化,以通报代替协商,一些重大事项的协商往往在尘埃落定后,缺乏实际意义;有的协商功利化,决策前临时通知政协协商,好像是“可行性论证”;有的协商“一头热”,政协建言与党政所需脱节,让人感到“说了也白说”。凡此种种,都是缺乏同频共振的表现。
两道声波要同频,相对简单;多道声波相协调,殊为不易。特别是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体制机制深刻变革时期,在多元利益、多样诉求面前,协商民主要找到共鸣点,确非易事。这就需要在协商议题选择上同频,必须是党政关心、部门关注、社会关切,政协有条件有能力做好的;这就需要在交流交锋上共振,开展批评可以是尖锐的但不应该是极端的,组织讨论应该是热烈的但不应该是空洞的。以福建省政协开展的美丽乡村专题协商为例,协商议题方方面面都在关注,上上下下都在推进,协商建言和党政所需同步、同频,从而共鸣、共振,找到了协商各方的“最大公约数”。
同频,则步调一致。共振,则协力齐心。同频共振,协商民主则必能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自身发展中,迈得更稳,走得更好,赢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