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制度运行系统的主要执行者,各级党政人员是政府这个行政主体分解在各个运行环节的重要代理人。他们能够动员大部分的公共资源和行政权力,承担着服务和治理社会的主要职责。他们能否按照相关规定去严格有效地管理和运用手中的资源和权力、能否获得民众的认可和信任,决定了政府和社会能否健康稳定地运行。
然而,一项最新的全国大型调查数据分析表明,当前有超过40%的民众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办事人员持不信任的态度。这些不信任党政人员的人群,并没有完全对政府本身予以负面评价。这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社会民众是把制度代理人与政府分开看待的。政府及制度代理人的关系,犹如两个叠加在一起的同心圆,政府在里圈,制度代理人在外圈。当某些制度代理人做错了事情而没有得到有效纠正时,百姓对制度代理人的不信任则会逐渐渗入到内圆。
因此,要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各项制度,尤其是对党政人员为主的各项制度代理人的信任。有了相应程度的制度信任,人民群众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才会主动寻求制度帮助、依靠法律手段、以和平文明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但这种制度信任的提升,不仅仅在于政府能够给民众相应的制度承诺,而且更在于民众能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相关制度代理人能够有力、坚定地履行这个承诺,只有这样,我们这个社会的发展才能继续健康、稳定、充满生机。
(摘编自《中国发展观察》2014年第8期 邹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