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强调要“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今年五四青年节在考察北京大学时,他指出:“要把最好的资源凝聚起来,发挥各类人才的智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2012年12月,他在考察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时也曾指出:“国家要走创新发展之路,首先要重视创新人才的聚集,应该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些关于“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重要论述,对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实现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强国迈进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并非那么简单。虽然大家都知道人才重要,没有人才就没有一切,但当真正面对“天下英才”时,许多人又往往以“是否是我的人”“是否会影响到我”“是否会对我构成威胁”等为标准来衡量取舍,而不是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不是以单位或部门的长远发展为重。据此我认为,要使“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真正建立一整套“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长效机制。
笔者认为,要把“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落到实处并发挥实效,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十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一是人才选拔机制。“择天下英才”的前提是人才选拔,只有通过认真选拔才能真正找到“英才”,而要想使选拔结果科学化,就必须制定科学的人才选拔标准,规范人才选拔程序,防止选拔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二是人才引进机制。要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政策与措施,使人才引进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防止个别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借口”而不去或不敢引进“英才”;三是人才培养机制。“英才”并非只有外部才有,在大胆引进“英才”的同时,还必须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努力培养、挖掘和大胆起用部门内部的各类“英才”,绝不能犯“招来女婿气走儿子”的错误;四是人才使用机制。“择天下英才”的目的是“用之”,为此必须制定使“英才”有效发挥作用的具体措施,确保使“英才”尽快发挥其应有作用;五是人才评价机制。在使用人才过程中,如何科学看待和评价他们的价值与作用,这是能否长期留住“英才”的关键问题;六是人才激励机制。既然引进了人才就要制定必要的奖励、激励措施,通过采取物质和精神激励“双结合”的方式,鼓励“英才”大胆创业,积极创新,尽快取得优异成果;七是人才保障机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必须建立必要的条件、设备、经费、职称、待遇等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和机制,以此保障英才们“大有用武之地”;八是人才保护机制。“英才”往往会受到多方面的“嫉妒”和“非议”,有的甚至会受到“打击”,这就需要用人部门制定相应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切实加强对“英才”的特殊关怀和保护;九是人才流动机制。任何“英才”都有个环境适应不适应、水土服不服的问题,为了确保“英才”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人才流动机制,确保各类“英才”都找到合适的“用武之地”;十是人才创新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最终目标还是使“英才们”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新,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人才创新推进机制,自觉做到用政策激励创新,用措施保障创新,用制度推进创新。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已成为时代之呼唤,国家之必需。我们要通过建立健全“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长效机制,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局面。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