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9日电(记者梁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今天指出,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但从一些案件看,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犯罪嫌疑人仍以16至18周岁为主,受理14至16周岁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从犯罪特点上看:文化程度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所犯罪名较集中,从近五年数据看,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占全部受理案件人数的81%;犯罪手段呈成人化、暴力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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