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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11日 星期五

    政法播报

    宁波镇海法院:定期公布区域性典型案例

    李国勇 《 光明日报 》( 2014年04月11日   11 版)

        近日,浙江宁波镇海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首批十大典型案例。该院在去年审理的近9000件已生效案件中选取了10个社会生活中最常见案件中的代表性案例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涉及相邻关系、商品房销售、财产保险合同、产品销售者责任、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劳动合同和离婚等纠纷,以及容留他人吸毒、销售假药、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行为,并逐一解读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典型意义,在当地引起良好反响。

        今年该院制订了《典型案例发布办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简单直白、通俗易懂的表述,为群众讲故事、说道理。典型案例分为年度案例和特别案例,在每年的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发布10个最典型的案例作为年度案例,并在每年的国际妇女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劳动节、国际儿童节、国际禁毒日、重阳节等具有特别社会意义的节日发布若干典型案例。民间借贷、“两抢一盗”等类别案件的相关典型案例也视情予以发布。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刊载、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广场普法以及寄送基层组织等方式进行发布和宣传,并鼓励干警通过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

        该制度旨在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为社会提供规范的行为规则,并倡导正确的社会价值。同时,也为社会不断提供监督法院司法公正的参考坐标,从而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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