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武冬立带来了《关于加快推动出台反恐怖法的建议》。他说,近年来,全球恐怖活动呈升温迹象。在刚刚发生的昆明“3·01”案件中,暴恐分子在人员密集的火车站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加害无辜群众,更说明恐怖主义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危害。
武冬立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公安边防部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境稳定,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严厉打击了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来,各地反恐机构逐渐建立完善,反恐队伍不断壮大。
不过,武冬立表示,各部门在反恐怖工作中尚存在“职责划分不清、衔接不够顺畅、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相关工作缺少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开展与合力形成,影响了国家防范、打击恐怖主义战略的整体推进与落实。
“尤其是我国刑法对恐怖犯罪的规定尚不健全,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恐案件时常遇到相关罪名适用困难、恐怖犯罪分子罪与刑不相适应的尴尬局面。”武冬立说,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反恐怖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反恐工作缺乏相应制度规范。2007年,我国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但由于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特别是恐怖事件的特殊性,未能对此类事件的预警标准、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机构等作出明确规定。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反恐怖法制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打击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目前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与反恐怖现实工作有些不适应,规定得比较原则而且只关注到‘点’而非‘面’。”武冬立说。
武冬立建议,立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快推动出台反恐怖法,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立法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将国家反恐体制、机制固定下来,合理配置反恐资源,建立各种力量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出现情况快速反应,为我国防范、打击恐怖主义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本报记者 王昊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