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杨亮)国家税务总局13日公布数据,2013年税务与公安部门通过全方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查补收入138亿元。各地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9.1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799人,查获虚假发票1.3亿份,查处违法企业8.9万户。
“目前社会上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严重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并为贪污腐败、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土壤。”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指出,在整治发票“买方市场”方面,去年重点加强了对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营利性教育培训等问题突出行业的检查,全年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8.1万户,涉票金额877亿元,查补收入107亿元。
马毅民介绍,今年,税务总局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方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并探索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其中包括进一步完善网络发票系统建设,推进网络发票试点覆盖面,提高发票管理现代化水平。
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李万甫认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在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的同时,相关配套管理措施也要跟进,如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完善公务卡受理环境;推进《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将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大额发票财务报销、税额抵扣、税前列支的必要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