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和现实经验一再昭示,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根据自身实践经验而不是根据“本本”或西方的价值理念,这是建设和发展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之道。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又要客观冷静,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以往经验,实现积极稳妥的发展。在今后一个时期,考虑到工业化发展的阶段性等诸多历史与现实条件制约,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总体策略应该是积极稳妥地扩大和推进有序政治参与和民主协商,建立、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第一,分层次扩大有序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是政策性参与,即通过民意征询系统,把国家的法律与政策建立在征询和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之上,通过征询人民群众的意愿,使党的执政方略和各级政权的政策法规能够准确反映和代表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实行分层次的政治参与是保证政治参与有序性的关键。民主政治需要有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但信息不对称、经验不对称和利益局限性在客观上限制了人民群众进行政治参与的范围和能力。分层次政治参与方式是克服和超越群众参与局限性的根本方法,它以利益相关性、信息充分性和责任连带性为标准设计和确定政治参与的主体、对象和方式。通过区分不同的政治事务,以利益相关程度、信息掌握程度和责任连带程度为尺度,引导相关性强的群体及代表进行分层次的政治参与。这既从总体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又可防止参与的无效与混乱。
第二,推进协商民主,提高协商民主质量。党的十八大首次确认协商民主概念,提出完善协商民主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未来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发展协商民主,需要进一步扩大协商民主范围,推进协商民主的体制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协商民主的质量。在未来发展中国式协商民主的进程中,社情民意的客观、准确、全面的发现和反映机制是一项重要相关制度,应纳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议事日程,加速建设中国的社情民意调查系统。
第三,建设和加强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体系。权力制衡的基本原理是相同或相似的权力主体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而民主监督的基本原理是授权者或被代表的主体对于委托者或代理人的监督和制约。权力制衡和民主监督是两个性质不同、功能相近的制约与监督政治权力的管理机制,在未来的民主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加强。(摘编自《求是》 2013年第23期 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