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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年终专稿⑤

    迈向现代治理体系

    王逸吟 《 光明日报 》( 2013年12月17日   01 版)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已成为人们热议的高频词汇。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通过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通过推进政社分开、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通过厉行法治打造“法治中国”,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征途上迈出了一大步。

     

    简政放权进行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今年已取消和下放334项行政审批事项。”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开办煤炭经营企业不再审批、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无需核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权由财政部下放到省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国政府网12月10日发布消息,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

     

        新一届政府成立时,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700余项。年初,李克强总理掷地有声地向社会承诺,本届政府至少要取消和下放其中的1/3,即567项。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来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贯穿于2013年的始终。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说:“这充分显示了国务院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坚强决心和巨大勇气,在继续简政放权、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征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告诉记者:“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并没有跟上。人民群众不满的很多问题都与政府定位不当、公共部门能力不强密切相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第一个问题就是要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搞清楚究竟哪些事情应该政府来管,哪些事情应该交给市场和社会去做。”

     

        一系列改革举措,得到了市场认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数据,2013年11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较上月大幅增加,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25.14万户,比上月增长41.85%;个体工商户84.04万户,增长39.12%;农民专业合作社2.43万户,增长46.06%。

     

    激活社会组织活力

     

        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正在给李大妈讲解房屋登记过户的法律知识。冬日的阳光照进来,温暖了整个房间。

     

        作为一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中心专门对初创阶段的社会组织进行帮扶,包括提供办公用房、组织专业技能培训等,培育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浙江,这样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已经建立了100多个。在其引导下,仅2013年上半年,浙江全省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就达到3.37万个,同比增长了13.12%。

     

        “国家治理的提出标志着治国理念的重大突破。”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王建军说,“一方面,治理不再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而是将政府的‘他治’、市场主体的‘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起来,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共治的‘善治’模式。另一方面,治理也不再是政府自上而下的单向教练,而是国家、社会与市场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双向共治的良性互动。”

     

        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

     

        在12月初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透露,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在全国层面和地方各级层面都在逐步试点和铺开。“已经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与原有业务主管单位脱钩有一个过渡期,所以我们正在修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下一步还要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将按照修订的条例依法有序完成原有社会组织的过渡工作。”

     

        “现代社会结构非常复杂,政府想要大包大揽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东部一些地区的社会组织、民间组织非常活跃,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的作用,形成合力,才能实现良好的治理。”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说。

     

    法治中国在路上

     

        12月11日,“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正式上线开通。人们坐在家里打开电脑、轻点鼠标,就能“旁听”各地法院的庭审直播,这样的场景很快将成为现实。开通“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只是一年来最高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一系列举措中的一项内容。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年来,法治中国建设有条不紊地推进。刘志军、薄熙来等高官相继出庭受审,表明了党和国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

     

        今年3月以来,各地法院连续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引发广泛关注。对错案的反思推动了制度的完善。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11月,最高法院发布意见,明确合议庭成员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承办法官为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

     

        “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不外乎三种:一是法治,法律法规确定了组织和个人行为的基本边界;二是包括各种公共政策在内的激励机制,它比法律更柔性一些,主要发挥激励引导功能;三是宣传教育与道德教化。”薛澜表示,“在这三者里面,法治至关重要,是核心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法治中国,令人充满期待。” (本报记者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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