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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光明时评

    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广征民意

    胡印斌 《 光明日报 》( 2013年12月17日   02 版)

        对于出台小客车“限购”“限行”这样的公共政策而言,理应有更周详、更严密的预案,也必须考虑到民众可能产生的不解和不满。而要取信于民,根本在于要以广泛的公众参与,祛除民间戾气,达成社会共识。

     

        12月15日晚,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消息传出,当晚天津各大汽车4S店人满为患,民众争先抢购小客车。有网民就此质疑,如此仓促“限购”,是一种“懒政思维”的表现,也会加剧社会不公。

     

        这些年来,与国内很多大城市一样,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也经历了一个爆发式的增长过程。来自天津市政府相关部门信息显示,2006年至2012年,该市机动车保有量由120万辆增加到236万辆,而仅仅在过去3年中,就增加了100万辆。车辆的无节制快速增长,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环境承载力的问题。也因此,政府适时决策“限购”“限行”,并无不可。

     

        不过,天津市此番出台的限购政策,周日发布,周一即正式施行,中间没有预留一点缓冲期,其遭遇民众吐槽,甚至被质疑为“懒政思维”,也是合理的。毕竟,这样一条政策线切下来,会使很多原本有购车意愿但尚未行动的民众支出并不必要的成本,当然会心生不满。

     

        其实,对于出台小客车“限购”“限行”这样牵涉甚广的公共政策而言,理应有更周详、更严密的预案和路径,应该也必须考虑到民众可能产生的不解和不满。而要取信于民,根本在于要以广泛的公众参与,祛除民间戾气,达成社会共识。这既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常识,也是政府的分内之事。

     

        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行政机关应该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这种公开,不仅仅意味着对民意的尊重,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理性所在。即政府决策越公开透明,则越是能降压、减震,事半功倍,反之则可能事倍功半。

     

        另一方面,制订并出台限购政策的初衷,说到底,还是出于治堵、防霾的考量,从这一政策的方向和路径来看,事关全体民众的公共利益。问题是,既是“为众人好”的事情,在操作层面多听听公众的意见又何妨?有了广泛的问计于民、公众参与,当然就会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抱怨和阻力。

     

        事实上,在限购、限行的问题上,当地政府有过表态,比如说,“适时考虑采取限购、限行等办法”“市政府准备出台政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遗憾的是,相对于传言的沸沸扬扬,政府的表态却未形成有效信息铺垫,这样就难以减少政策正式施行时的突然感。

     

        每一项公共政策的背后,代表的是广大民众的呼声和利益诉求,但有时也会存在着一些矛盾、冲突。从本质上讲,若想避免冲突,就应该摒弃简单化的管制思路,充分考虑民众感受,不断加大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力度。而这,正是建设透明政府的出发点,也是归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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