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大众对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已经耳熟能详,而“版权产业”听起来稍显陌生,但其实它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早已息息相关。我们聆听的音乐,观赏的电影电视,翻阅的报刊图书,在网上玩的各种游戏,都和版权产业紧密相联。
随着版权产业近来的飞速发展,它受到了各界越来越多的瞩目。日前,记者就此走访了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
版权是增强文化软实力的关键因素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范围能够涵盖所有文化领域,但又不限于文化领域。”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这样说。
他认为,版权和文化是通过作品连接的,文化产业和版权产业的发展都建立在对获得授权的各类作品的创造、复制和传播基础之上。在这个意义上,版权产业和文化产业是同义词。因此不要空洞地去谈文化产业或版权产业,而是要注重优秀作品的创造,规模性复制和广泛传播,要善于运用版权来推动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版权产业的概念最早于1959年提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4年正式将其定义为“版权可发挥显著作用的活动或产业”,包括核心版权产业(出版、录音、电影、广播电视、软件、网络等所有产值来自版权的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电视机、录像机等为核心版权产业提供便利设备的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建筑、纺织、家具、玩具、灯具等与版权相关的产业)和非专用支持产业(批发、零售等促进版权传播、发行的产业)等。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是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主要有创意、文化和财产三大属性,就文化属性而言,作为版权客体的作品,大部分属于文学艺术范畴,如小说、音乐、戏剧、舞蹈、美术、电影等,反映和体现人类各种各样的思想、精神,是人类文化、文明的主要载体。发展繁荣中华文化,建设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软实力,版权是关键因素和基本资源,必须更加重视,发挥更大作用。于慈珂的这一番话,毋庸置疑地道出了版权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版权产业已初具规模
环顾海外,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版权产业已经非常发达。特别是在美国,版权产业已经成为最大、最有活力并带来巨大经济收益的产业之一,成为其经济增长的动因和国民经济的支柱。其中,软件业和电影业尤为突出。
从2006年起,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连续多年开展我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的调研工作。
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介绍,最新调研成果表明,近年来,我国版权产业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以2010年为例,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26370.26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6.57%;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发展较快,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组。2010年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14141.04 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3.52%;其中,软件和数据库、数字出版等产业增长明显。
这些成果显示,我国版权产业已初具规模,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保持连年增长态势,对国民经济已经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
政府高度重视版权产业发展
谈到我国的版权产业为何在近年来实现了如此快速的发展,于慈珂总结说,首先是国家对版权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
十八大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
于慈珂表示:“版权是推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是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基础支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更多依靠包括版权在内的智力成果,和以版权作为基础的文化创意。”
同时,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版权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版权产业多年的经济积累也为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版权产业与社会经济其他领域形成了十分严密的产业链,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为版权产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公众版权意识的逐步调高,也使得版权产业的消费市场、人才储备等外部环境均有加大改善。
于慈珂介绍,为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政府未来将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并将通过大力培养版权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示范单位,不断完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等措施,不断改善版权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我国的版权产业起步虽然较晚但是发展迅速,版权产业的发展前景巨大,将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经济社会进步发挥更大作用!”于慈珂充满信心。(本报记者 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