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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六部门通知:

    检测检疫合格种禽可全国调运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14日   10 版)

        本报北京5月13日电(记者李慧)农业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对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以及动物、环境样品中检测到病毒的省份,暂停商品代活禽跨省调运。经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和产地检疫合格的种禽或种雏可在全国范围内调运。

        通知中指出,种禽或种雏应实行场对场销售,不得进入活禽经营市场。种禽或种雏在跨省调运前除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要求外,还应经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合格。地方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开展监督执法,加大对种禽或种雏运输的检查力度。通知强调,各级畜牧兽医、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卫生计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做好监管衔接和配合,做到信息共享。

        通知要求,各地在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的同时,要继续抓好家禽业生产,保障家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活禽就近屠宰,冰鲜禽类产品流通上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消费冰鲜禽肉产品,促进科学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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