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日前报道了湖南湘潭备受关注的“火箭提拔”副县长在职读研因必修课多门挂科被退学的新闻。多年来,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各级官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已“蔚然成风”,且其中引发的“镀金”、混文凭现象早已饱受社会公众垢病。但在职读研的官员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被退学处理却鲜有见闻。这次,湘潭大学对无心无力完成学业的不合格官员学生动了真格,按规章严肃处理,无疑是树立了一个榜样,值得各相关高校反思和鉴照。
官员热爱学习应该提倡,到高校通过自身努力不断提升学历学术水平本来也是件好事。早先一些官员因青少年时期各种原因的学业中断或者出于改善自身知识结构、继续深造的需要,工作后业余参加函授、自考和考研等形式的学习进修,个人知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对工作也有利。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越来越多的官员无论是不是本科毕业,纷纷加入读研究生的队伍。获取硕士、博士学位成为官员们竞相追逐的时尚。这股热风里滋生了某些官员因工作繁忙没有空余时间或因本身没有相应学力,而请秘书或他人顶替上课、代劳毕业论文的现象,并演化为官员“镀金”混文凭、甚至骗文凭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议论。
官员混文凭问题之所以出现并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蔓延成风,除了某些官员自身热衷于拔高学历文凭的虚浮心态鼓躁之外,客观上与相关高校在教学和学历学位管理上的疏漏、混乱有关。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于弥补经费不足的目的,高校纷纷开办各种形式的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引发了包括官员在内的在职人员进修深造的热潮。作为拥有广泛资源的特殊群体,前来在职深造的官员自然受到各高校的青睐。特别是对于那些手握重权的高官或者重要部门的官员,有的高校及其院系甚至主动邀请,并在招生和就读期间有意无意放宽标准,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拿到文凭大开绿灯。去年媒体曾披露山东省某厅长不用上课仅提交论文就可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是因为所就读的北京某著名高校为这些官员创设了“论文博士”这种特殊的在职教育方式。
官员混文凭问题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对法规严肃性的破坏。国家对学历学位管理有严格的要求。一般人要进入高校就读必须通过残酷的考试选拔,而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则需要本科学历者至少两年到五年全日制苦读后才可能取得。但官员则不管是否具备攻读研究生的条件,挂名混几年就轻松拿到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完全突破了法规限定条件;对相关高校声誉的伤害。近年来,媒体陆续曝光了一些官员获取在职研究生文凭当中的负面新闻,引发了公众对高校教育的质疑和忧虑;对官员群体形象的损害。个别官员自己没时间上课,请人代劳,没有深入学习和研究写不出专业论文,也请人捉笔操刀。这种明显属于作假的行为,为人们怀疑官员诚信及品德操守制造了口实。
治理官员混文凭现象,所有涉及的高校、党校和科研机构责无旁贷。保障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严格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的管理,各教学单位是责任主体。应该按照学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官员在职读研的教学管理和学历学位授予管理进行认真自查和清理。对于不能通过规定的专业课程考核、学术论文造假或者论文质量不合格的官员学生,要坚持标准、把好关口,敢于管理、严肃处理,该清退的清退,不该发给学历证书和授予学位的,坚决不能手软、不能降格。
同时也要看到,某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片面强调学历文凭,在一定程度上对官员混文凭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正因如此,若干年前组织人事部门曾对干部履历中的学历记载进行调整,对工作前的原始学历和在职取得学历作出明确区分。这种调整对规范干部学历记载和认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组织人事部门针对某些干部在职获取文凭中发生的种种不良倾向,应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他们混文凭的冲动,促其回归学习知识、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的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