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辽宁的母亲河。曾几何时,这条大河沿岸密布上千家重污染企业,河流饱受劣五类水质 “摧残”。1996年,国家将辽河列入全国“三河三湖”重点治理名单。如今,辽河水清岸绿,鹤翔鸟鸣,逐渐恢复往日生机。
辽宁省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8月以来,辽河全流域6条干流的36个断面持续保持在四类以上水体;当年10月开始,全流域54条主要支流河持续保持在五类以上水体,在全国率先达到了“摘掉流域重度污染帽子”的目标。
壮士断腕,铁拳治理污染企业
“50年代淘米做饭,60年代洗衣灌溉,70年代水质变坏,80年代鱼虾绝代。”
面对辽河水质不断变坏的现实,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重现辽河水碧、岸绿、鱼跃、鸟翔的自然生态,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强力推进。2008年以来,按照控源、截污、生态恢复和优化发展四位一体的原则,辽宁重点组织实施了污染源头整治、河流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与恢复、支流河口湿地建设4方面438个项目,直接投资85.7亿元,其中省以上补助资金57.4亿元。
2008年以前,辽宁417家造纸厂,产值只占全省工业产值的0.4%,但污染却占工业污染的43%。当年4月起,全省417家造纸企业全部停产治理,294家造纸企业因治理达标无望而被彻底关闭,淘汰落后产能150多万吨。
在加快推进治污的同时,辽宁严格控制污染入河量,逐河制定控制措施,“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把重污染企业关闭搬迁、截污纳管集中处理、断面预警监测及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等措施落到实处。清查入河直排口744个,封闭474个,其中截污纳管214个,停产整治260个。
创新体制,地方一把手任“河长”
治理辽河,辽宁先清体制之淤。
2008年,《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以地级市为单位,水质超标的上游地区将给予下游地区补偿资金,建立了“污染者受处罚,受污染者得补偿”的长效机制。
2010年,辽宁在辽河干流“划区设局”,划定全长538公里,总面积1869.2平方公里的省级辽河保护区,组建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全线实行封闭保护,禁牧、禁渔、禁采、禁伐。
辽宁省人大修订、出台了《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12件地方法规。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
为强化治理工作推进,辽宁建立河(段)长制度,流域辖区内行政一把手为河(段)长,并将流域治理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重要内容。
科学治理,重建辽河自然生态
根治辽河,关键在重建辽河生态。
从2010年开始,辽宁省在辽河干流所在的县市实施退耕还河政策,当年投入3.6亿元补助资金,每年每亩地给农民600元补助资金。去年,完成了辽河干流284个村、7.2万户20多万农民、58万亩土地的“退耕还河”。目前,辽河保护区植被覆盖率已从13.7%提高到63%。
2011年修订的《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流域内水利工程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统筹规划,由省水利与环保部门等协商后提出坝下最小泄流量具体方案,报省人民政府确定。
据统计,2008年以来,辽河流域治理累计投入资金超过300亿元。流域内已建成14个生态县(区),创建了150个生态乡镇、481个生态村,1407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辽河保护区形成了500余公里的生态廊道,监测到植物225种,鱼类40种,鸟类62种。(本报记者 毕玉才 本报特约记者 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