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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12日 星期二

    奠定“橄榄型”社会的基础

    ——代表委员热议收入分配改革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12日 11版)
    朱慧卿/CFP

        3月10日,北京。

     

        走进两会各小组讨论会场,对收入分配问题的关注扑面而来。“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能否实现?”“《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如何贯彻落实?”……针对这些问题,代表委员们各抒己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委员一语中的:“中央下决心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正逢其时。”

     

        同一天,北京,会场外。

     

        “又要涨工资了吧!”看到电视里两会新闻报道传递出的信息,家住北京东四附近的王阿姨笑得很开心,“每次政府关心这个事,都会涨工资。”

     

        会内,会外,收入分配再次成为议论的焦点。

     

        初次分配:公平竞争做大“蛋糕”

     

        当目光聚焦于如何实现“收入倍增”时,对公平的强调,再次凸显。

     

        “在初次分配领域缩小收入差距,不是劫富济贫,而是一分努力一分回报,就是要公平竞争。”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刘志彪委员打了个简单的比方,“如果家里所有的孩子都以摘苹果为生,勤快的、会爬树的孩子摘得多,就吃得多,懒惰的、身体不好的摘得少,也吃得少,甚至有可能挨饿。”

     

        在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功成代表看来,“如果没有公平的竞争机制,会导致一部分人因为垄断、特权等条件,获得畸高的收入,蚕食本该由其他人获得的收入,最终拉大收入差距。”

     

        “靠垄断、特权能够获得高收入,普通人靠努力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或者回报不足,就会丧失做大‘蛋糕’的积极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委员认为,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破除权力垄断,是初次分配领域维持公平竞争环境的最重要保障。

     

        刘树成对此表示赞同,“在初次分配领域,政府主要是培育和健全市场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规则与环境。”他还举例说,为保证就业公平,应明确规定不得以户籍、性别、年龄等为由歧视任何劳动者,实现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

     

        在今年的两会上,厉以宁委员再次强调了初次分配领域对公平的要求,“我的意见是,二次分配也重要,但首先是初次分配。”

     

        “如果初次分配不公平,仅靠再分配扭转是很难的。”刘树成对此解释说。

     

        再分配:扶弱济困缩小差距

     

        二次分配领域注重公平,着力于缩小初次分配之后的差距,这已成为共识。

     

        过去的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中央财政用于科技的投入累计8729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8%;取消农业税……一份份民生清单,体现了政府在再分配领域对公平目标的一以贯之。

     

        “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优化我国收入分配的主要作为空间,是再分配领域。”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代表指出,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意味着能力强的人、稀缺的要素,能够获得更多的报酬,反之,则会成为低收入者。

     

        因此,在初次分配之后,人均收入有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减少这个差距,需要在二次分配阶段合理地“抽肥补瘦”。

     

        怎样“抽肥补瘦”?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再分配领域调节收入差距的手段各有侧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委员认为,每一种都有进一步改革的重点。“比如税收,应考虑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除了‘抽肥补瘦’,还要向社会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服务,这也是公平在再分配领域的体现。”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委员指出,从实际情况看,这些年尽管加大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但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尚有很大距离,而且,这一供给的差距仍然是影响城乡、地区、不同群体实际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只有满足了社会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由身份、地区差别导致的收入差别,才会真正缩小。”王广谦强调。

     

        打造“橄榄型”社会

     

        “提低、限高、扩中间”,人们对收入分配改革的理解,常常简单提炼为这七个字。

     

        “就是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努力地培育中等收入阶层,对高收入阶层采取一定限制手段,让他们更多地向国库作出税收贡献。”贾康认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最终结果,“是要让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财产配置,形成一个‘橄榄型’结构,两头小中间大,而不是目前的‘金字塔型’,这有利于全社会的稳定和谐。”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委员非常赞同‘橄榄型’结构的尽快形成,并特别强调要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在迟福林看来,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不是贫富差距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应当是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

     

        裴长洪特别强调,在打造“橄榄型”社会的过程中,要消除部分行业的过度垄断,“对于并非由市场竞争性机制产生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和职务消费,要加强上限约束和规则管理。”

     

        “还要控制好物价上涨,居民收入增长超过物价的上涨,才能够实现没有水分的、实实在在的收入翻番。”刘树成补充道。

     

        会场外,那位王阿姨似乎不明白电视上讲的“橄榄型”社会是什么意思,“只要能够让老百姓凭真本事吃饭,国家能够照顾好老弱病残,就行!”从她踏实的笑容中看得出,这个梦想,并不遥远。(本报记者 张雁 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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