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上下围绕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战略部署,先后储备、确定和签约了一大批重点项目,为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二五”时期,全省储备项目约1.73万个,总投资约10万亿元,只要这些项目能够落地、开工、投产、达效,全省经济发展面貌将焕然一新。为此,省委、省政府把2012年确定为“项目落地年”,把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作为全省的重点工作。政法机关要积极参与“项目落地年”活动,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为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进和谐做出新贡献,是政法工作服从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是创优投资环境、加快转型跨越的客观要求,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法工作水平的重要归宿。
自觉更新执法理念
我们要坚决克服机械执法、孤立办案,慎重对待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要客观评价,正确对待,给予最大限度的宽容和理解,切实做到打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误者。要力求做到不轻易扩大案件知情面,不轻易传唤企业经营管理者,不轻易使用扣押、查封、冻结等措施,不轻易追缴涉及项目建设的经营款物,不轻易报道有损项目和企业形象及声誉的案件,不轻易开着警车、鸣着警笛、闪着警灯进入企业和园区,依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健康推进。
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治乱除霸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强揽工程、强行装运卸载、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和有关物资的行为,重点打击强拿硬要、哄抢毁损、占用项目建设材料的行为,重点打击堵门堵路、聚众阻工、寻衅滋事的行为,重点打击无理取闹、辱骂殴打工程施工和管理人员的行为。对各类黑恶势力和霸头,要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要组织开展对企业及项目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探索建立警企共建联动制度、社区民警走访联系和治安通报制度、治安刑事案件回访制度、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响应制度、园区和企业周边重点巡防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努力营造让企业满意、让投资者放心的良好治安环境。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深入企业、项目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更早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要重点做好项目建设中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要建立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的工作模式,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统筹发展与稳定的重要结合点,作为超前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全面组织实施。
我们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的案件,要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严禁超期办案;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简化审批程序,减免审批收费,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要坚持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煤焦、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经济调节、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维护投资者、建设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跟踪预防制度。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要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拆迁改造、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视情提前介入,严把招投标关、资金拨付关、工程监理关和竣工验收关,帮助项目单位堵塞犯罪漏洞,有效预防犯罪问题的发生和国有资产流失,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投资环境。
积极创优投资环境
我们在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确保广大政法干警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多帮忙、不添乱,多服务、不干扰,多保障、不缺位。严禁政法干警在企业入股和兼职,严禁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借办案到企业拉赞助,严禁违法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地方和部门利益。对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的政法干警,要从严查处,坚决清理破坏环境的害群之马,切实增强投资者信心。
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帮助项目进行法律文书把关,从法律角度就项目签约、落地、建设以及风险规避等提出应对措施,对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提出风险提示或法律建议,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的优势,对项目承建企业在股权调整、并购重组、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要组织律师队伍主动介入企业经营风险评估、债务清偿、破产保护、债权保全等领域,为企业和项目建设化解风险提供优质服务。要成立以司法会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类司法鉴定为主体的服务团队,主动与重点项目联系对接,公正、公平、公开地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证据。公证机构要认真研究和办理在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招标投标、房屋拆迁、财产转移、土地出让、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公证业务,制定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确保公证真实、合法。
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论证,为各级政府出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企经济决策、扩大投资领域等宏观调控措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经济的科学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王建明书记(中)到警营视察工作。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