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张翼)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7382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6元,同比名义增长1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560元,名义增长1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7%。一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指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提高,外出务工的人数增加,农民工资收入增长。数据显示,一季度外出农民工的人数同比增长3.4%,月收入增长16.6%,所以农民工资方面的名义收入增长17.5%;二是农产品价格高位运行,部分农产品价格还在上涨,有利于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增加;三是去年以来对农村的转移性收入力度比较大,国家提高扶贫标准,加快推进新农合新农保,有利于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增加,虽然转移性收入水平不高,人均只有200多块钱,但是增长速度比较快。
盛来运同时表示,尽管一季度居民的收入增速比较快,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尤其是农村居民,农产品价格不可能老是按照前两年的速度涨,农民工的工资也不可能总是按照近几年10%以上的速度增加。如何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保持适度较快增长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