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天,接连上演两起“拦飞机”事件。4月11日中午,因在航班延误赔偿方面与航空公司存在分歧,上海浦东机场一深圳航空公司航班20余名旅客擅自走入机坪滑行道道口,“拦停”一架刚刚着陆滑行的外航飞机;4月13日,受降雨影响,广州白云机场出现大面积航班延误,部分旅客因情绪激动,不顾机场工作人员劝阻一度冲出登机口,进入停机坪。
当日进入浦东机场跑道的一名乘客表示:“采取极端方式维权是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据该乘客回忆,受雷雨天气影响,原本计划经停南京飞往哈尔滨的飞机,于10日晚7时许备降上海浦东机场等待再次起飞。而多次辗转等待至次日上午11时许,仍未得到关于登机时间的确切答复。在航班延误的10多个小时内,航空公司没有及时安置旅客,亦未进行主动沟通和解释工作,乘客多番辗转维权以致情绪失控。
拦机事件发生后,航空公司给每位乘客赔偿了1000元并协助办理改签。这一“善后”举动继续引发各界争议。业内人士表示,从世界各国的处理办法来看,由于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班延误,一概不予赔偿。即使航空公司愿意赔偿,延误4小时以上的最高赔偿标准也不过是500元。这一“息事宁人”的赔偿,开了不好的头,容易助长跟风闹事的不良风气。
相关专家也表示,姑且不论赔偿是否合理合规,毕竟这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方案。单从连续发生的“拦飞机”事件来看,必须尽快厘清当事各方的权责,严格依法处理,才能制住对消费者权益的蔑视,也去除乘客们“法不责众”的侥幸,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维护好公共安全和大多数人的利益。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均有明确规定,对破坏航空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针对“拦飞机”事件,民航地区华东管理局已启动调查程序,对航班的延误原因及服务保障的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4月12日晚,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通过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机场”发布消息称,浦东机场内部分乘客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乘摆渡车登机,擅自进入滑行道,虽无拦停飞机的故意,但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前,警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了治安处罚。
15日,中国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对两起旅客擅自进入飞行控制区事件进行详细调查。民航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全行业切实做好航班延误下的服务工作。中国民航局这位负责人在此间强调,旅客擅自进入飞行控制区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危及旅客自身安全的危险行为,希望消费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民航局这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针对目前频发的雷雨天气容易造成航班延误问题,民航局已作出部署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行业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本报记者 颜维琦)
记者手记:
过激的维权方式令人震惊,其中暴露的问题更发人深思。不合法的过激举动,固然可以引起更多关注,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或许能够为维权者赢回更多的个人利益。但这种个人诉求的表达建立在无视他人权益,罔顾公共权益的基础上,甚至将他人权益、公共权益当做讨价还价的筹码,会带来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长此以往对社会秩序十分有害。良好的进出港秩序是旅客生命安全保障,冲击飞行区给飞行安全带来的隐患不言而喻。应当明确的是,无论是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还是服务不周引起不满,维权必须依法,任何纠纷都不能成为“拦机”的理由。一旦跨越法律界限,维权就成违法。
航空公司在这一事件中也应认真反思。如果沟通及时、信息通畅、处置得当,相信事态或许可以在“爆发”之前得到有效控制。而抱着“老大”心态,缺乏应有的尊重,缺乏“换位思考”的服务精神,遇到问题不理不睬,事情闹大才急忙找补,如何能够得到乘客的理解和支持?有关单位应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形象。此外,天气不可抗,服务可跟进。遇到航班延误等状况时,航空公司和机场完全可以对接得更严密,将服务和管理做得更周到,更体贴。很多时候,一句主动的解释,一个歉意的微笑,一次即时的信息沟通,就可以拉近和乘客之间的距离,增加信任,减少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