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以“撤点并校”为重心的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已经基本结束,下一步应当把战略重心转移到“后续建设”上。
目前,我国没有实施撤并的农村学校大多是边远山区的小学或教学点。如果一味撤并学校,就会扩大农村学校的服务半径、增加农村儿童的上学距离,极易诱发新的辍学。为此,我建议:(1)建立学区中心校总法人制度,实行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中心校管、统一使用”的政策;(2)实施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的定向培养,实行教学点教师和偏远村小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和专项培训制度,鼓励优秀教师到村小和教学点进行合同化任教,提高他们实施小班化教学和复试教学的能力;(3)加强教学点和村小网络平台和远程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是撤并学校那么简单,它涉及被撤并学校学生与教师的重新分配、接收校的接纳能力与师生认同、被撤并校资产的处置与使用、学生上学交通工具的配置与安排、学生食宿问题的解决,等等。为此,我建议:(1)各地要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预算方案。(2)全面总结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被撤并学校资产处置与管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农村校车建设与管理、大班额控制与小班化教学、农民因布局调整新增负担的补助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鼓励各地探索创新解决因布局调整出现的新问题的新办法,对于解决问题比较好的地区,中央和省级政府要给予一定的奖励。(3)建立地方政府一把手负全责的问责机制,通过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后期建设工作,推进各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保障农村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的教育利益,是最大的社会正义,它不仅有助于推进当下公平,还有助于促进代际公平,更有助于累积国家人力资本和提升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