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110宣传日”当天,各地媒体关注的主题似乎相当统一:无效报警太多,110负担过重。在昆明,过半无效;在深圳,六成无效;在武汉,这个数字高达70%。不堪重负的武汉警方甚至表示,除“急、难、险、重”警情外,对可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的个人问题,110将不再“有求必应”。
“有困难找警察”没错,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量无效报警中,“送早饭”、“忘带钥匙”、“修热水器”等诉求造成了110线路紧张,浪费了有限的公共资源。不过细细思之,在“大政府”包揽一切的思路下,110作为难得的、公开有效解决问题的渠道,被如此依赖也在情理之中。据报载,110接警服务台接到的咨询、求助类电话,远远多过警情电话,这种情况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公众可选择的求助渠道有限,二是不少人对政府“家长式”的依赖已成心理定势。
按常理推测,众多无效电话中会有“不靠谱”、“无聊”甚至“恶意”的电话,但肯定也有相当一部分亟待解决的社会矛盾,只不过是在110的职责范围之外,诸如家庭矛盾、邻里争端、社区问题、生活求助。其实,这些问题可以由专门的政府部门承担,办法是提供专门的求助渠道。只不过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些渠道也难保不成为第二个110。更合理的方法应该是,适度倚重社会组织,由专业的社工应答协调,将拥堵在110线路中的众多矛盾拆解开,分发给更接“地气”的各类社会组织消化掉。
我们不是没有专业的群众社团,妇联、残联、学联、青联、工会都是,只不过数量有限、针对性不强。完全依赖以上团体解决问题,明显不易操作。所以,在缺少接“地气”的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情况下,政府无法合理让渡权力、分配责任,只能咬牙负重。武汉警方的声明其实非常有情可原,由于在职责能力之外,不能解决问题,只好取消问题。
110承诺“有求必应”、公众产生政府依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个问题有相当的普遍性,并不仅是110的尴尬,也不是110重申工作范围、呼吁公众善待警务资源能完全解决的。我们期待110能在和公众的更多沟通中达成默契,更呼唤能够解决类似问题的制度框架尽快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