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1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7项物质文化遗产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 音乐剧《冰山上的来客》被列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初选项目,并荣获“上海白玉兰戏剧艺术集体奖”。
■2006年 大型民族歌舞《洒满阳光的新疆》、话剧《马市巷子的老院子》荣获自治区“天山文艺奖”;《洒满阳光的新疆》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荣获演出大奖、11个单项奖和组织奖,名列全国第二。
■2006年 新疆木卡姆艺术团创作演出的大型民族歌舞《木卡姆的春天》正式公演。
■2007年4月 话剧《马市巷子的老院子》在纪念中国话剧诞辰100周年暨第五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中荣获二等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首批108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六批133个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8年1月 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当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3月 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2008年6月 首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在乌鲁木齐开幕。
■2008年11月 正式启动“千场演出送基层”活动。
■2008年12月 召开“新歌唱新疆·新疆原创流行音乐作品大赛”新闻发布会,公布民族语言、汉语各25首入选金曲。
■2009年12月 新疆杂技团排演的《你好,阿凡提》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项目。
■2010年1月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玛纳斯》出版。
■2010年2月 “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启动。
■2010年6月 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期间, 国家图书馆的“县级数字图书馆援疆行动”正式启动。
■2010年7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一审全票通过。
■2010年8月 文化部2010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系列活动“大舞台、大展台、大讲堂”在新疆正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