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连云港被国务院批准为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6月初,科技部复函江苏省政府,批准连云港为新一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早在2009年6月,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开发已经提升为国家战略……多个国家战略的叠加,使得连云港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司法机关能否服务好当地经济转型,如何才能助力沿海开发?日前,记者专访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
薛剑祥不仅具有法学博士学位,今年初还入选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他坦言,在江苏沿海开发的大背景下,连云港的社会矛盾与过去有所不同,与其他地区相比也有其独特性,对法院来说是一个挑战。怎样应对挑战,这位学者型院长已经有了答案。
记者:多个国家战略在连云港叠加,对连云港市法院提出了新的司法需求,怎样满足这些新的司法需求?
薛剑祥:我们要求,必须及时掌握沿海开发主体的司法需求,服务沿海开发开放的大变革,改变以往就案办案和坐堂问案的方式,必须深入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沿海开发一线进行调研,主动寻求为大局服务的切入点。去年,我们开展了以“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在重点企业、重要项目和产业区设立了一批“法律服务站”。完善了联系企业制度,拓展了司法延伸服务的职能,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企业纷纷表示欢迎。
日前,国家科技部批准连云港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城市,连云港正在打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型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我们意识到,这些产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密切相关,法院必须为重点创新产业提供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围绕重点创新产业,我们走访了300家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报告,积极助推创新型产业升级。同时,加强对康缘、汤沟、太阳雨等驰名商标和其他著名商标的司法保护,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我们还全力争取最高法院在连云港市设立“中国新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助推“中国药港”建设步伐。
记者:据了解,连云港中院出台了《服务沿海开发司法对策二十条》。这“二十条”实施以来,法院的司法能力有什么变化?
薛剑祥:这个“二十条”是根据国务院《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结合我们调研的成果,制定的服务连云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举措,里面包括了针对沿海开发地区投资密集、工程密集、企业密集等特点依法审理刑事犯罪、强化新兴产业刑事司法保护;妥善处理沿海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纠纷;强化沿海新型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举措。
“二十条”实施以来,法官的审判观念和办案价值取向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与过去强调当庭宣判、快审快结不同,现在我们更强调法官要有大局意识,要从维护和谐的高度出发,注重调解、优先适用调解,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的队伍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心系群众、默默奉献的优秀法官,比如连续5年年均审案600余件、调撤率8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信访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姜霜菊。
其次,法院的工作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相互呼应、相互促进。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融入沿海开发的热潮之中,一些司法举措较好地起到了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作用,为沿海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我们先后建立了涉及沿海开发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涉及沿海开发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机制等一批呼应企业需求的司法服务新机制。
三是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去年,连云港中院举办了“服务沿海开发司法对策推介会”,通过开展假日法庭、移动法庭、巡回审判、网上立案、司法救助等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活动,及时有效地为群众化解纠纷,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记者:连云港在江苏沿海发展中是龙头,连云港中院将如何成为司法服务沿海开发的龙头?
薛剑祥:未来五年,连云港将成为江苏沿海开发及全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增长极。为实现这一蓝图,连云港中院将不断增强司法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实现司法效益、服务效应和法律效应最大化。我们将始终把服务沿海开发、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连云港法院审判职能的一个突出特色,以审判促发展。
其次,我们将着力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切实增强服务的实效性。要通过开展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街道和谐共建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司法建议等社会管理工作,做到始终立足群众的需求、回应群众的期望、满足群众的诉愿,让广大群众在享受到贴心的民生服务之余,深深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人文关怀,为国家战略在连云港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人物素描:杨震)
本报特约记者 杨 波 本报记者 郑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