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支持,前3天仅公安部和各省级公安机关举报平台就受理了群众举报1300多条。
公安机关将如何开展打击行动?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四黑四害”直接危害每个百姓
问:什么是“四黑四害”?
答:我们提出的“四黑四害”,是指目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俗称“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这“四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特别是大量制贩有毒有害食品、伪劣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百姓深恶痛绝。群众认为,这“四黑”就是新的“四害”:害百姓、害家庭、害社会、害国家。我们借用老百姓通俗的说法,将其归结为“四黑四害”。
问:为什么要开展这项专项行动?
答:今年上半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全国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从调研摸排情况看,老百姓普遍痛恨的是大量存在于身边、直接危害到每个百姓、每个家庭的“四黑四害”。相对于严重暴力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案件,这些问题看似是“小案件”,但形成的社会危害并不小。从最近公安机关侦破的“瘦肉精”、“地沟油”等重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看,有的犯罪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不择手段,性质恶劣。因此,我们下决心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以为民除害、保民平安的实际行动回应民众的关切和期待。
严格区分,防止扩大打击面
问:这次“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答:要突出打击涉及制贩有毒有害的食品、伪劣药品和农资等违法犯罪。要把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坚决把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挖出来,绝不让不法分子蒙混过关,一定要让其付出沉重代价,打得其不敢为、不能为。
问:“四黑四害”往往是一般违法违规问题与严重违法犯罪问题交织在一起,公安机关如何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
答:公安部特别强调,在这次专项行动中,一定要按照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犯罪的要求,严格区分一般性违规问题与严重违法犯罪,严格区分一般从业人员与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严格区分被动盲从与主观恶意行为,坚持依法打击孤立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防止扩大打击面,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方面,对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要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凡是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又要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
问:公安部在部署专项行动时提出要打一场“人民战争”,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此次行动中,公安部和全国各省级公安机关设立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地址,公安部还开通了官方微博,都已向社会公布,各市、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欢迎群众积极参与,打一场人民战争,让“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分子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问:“四黑四害”问题大多隐藏较深,再生能力强,怎样保证这次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答:考虑到“打四黑除四害”既是当前一项紧迫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这次专项行动初步分两个大的阶段。从现在开始到年底,是打击整治的第一阶段,要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坚决打掉一批问题严重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明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要继续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同时,要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建立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平台,把预防违法犯罪的关口前移,逐步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四黑四害”的长效工作机制。
(本报北京9月3日电 本报记者 赵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