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在我看来,安排书法课有着诸多积极意义,可以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可以让学生集中注意力;可以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但笔者担忧的是,开设书法课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吗?
在应试教育的环境下,哪位校长也不舍得把学生宝贵的时间“浪费”在非考试科目上。可以说,只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查得不严,他们就会把这些课程分给文化课老师。当上级领导来检查这些课程落实情况时,校长只好安排班主任和老师让学生“说谎”。在很多地方,实践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健康安全等课程都形同虚设,在这些课程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的情况下,谁能保证“书法课”不会一样成为摆设?
笔者认为,教育主管部门不妨先给各学校校长下个“必上令”,加大课程落实检查力度,对“挂羊头卖狗肉”的学校领导要严肃处理。
张成浩(山东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