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约前280年-前233年),韩国贵族,是战国末期最重要的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在用人问题上,韩非子从人性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使用驾驭人才的“法、术、势”理论,具有很强的思辨色彩与实用性,并且表现了“以法治人”的法治主义意识。
韩非子坦然承认私欲的存在与其存在的正当性,认为人们生来都是自私自利的。君主驾驭群臣的武器是什么呢?“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所谓“刑”,就是敢于处罚有罪或不称职的大臣;所谓“德”,就是随时赏赐、提拔那些称职和有功的人。人臣出自私欲,都追求赏赐而躲避刑罚。因此,明赏罚,以法治人,就可以把人才的积极性驱使调动起来。
韩非子公开告诫君主以权术手段了解、控制臣下,重点是识别奸臣,防范奸臣。
韩非子认为奸臣有五种。一是用财物贿赂君主及君主侍臣,以求得信任者;二是通过赏赐收买人心,扩大自己影响者;三是以结交贤士的面貌出现,网罗亲信,结党营私者;四是私自赦免犯罪之人以扩充自己势力者;五是蛊惑人心,以奇谈怪论、奇装异服搞乱人心,搅乱是非者。
这些奸臣,在取悦君主以售其奸时,概括有八种手法。
一是“同床”。这种手段,借君主喜好女色,以财货贿赂君主夫人、宠姬,请其帮忙吹“枕头风”,因而叫“同床”。
二是“在旁”。这些在君主旁侧的人,深知君主的习性爱好,时时花言巧语逢迎、取悦君主,通过君主亲信的影响达到目的,因此称为“在旁”。
三是“父兄”。通过王室公子、贵族取悦君主,以达私人目的,故称为“父兄”。
四是“养殃”。就是对君主的不好习惯,不去劝谏、纠正,反而推波助澜。
五是“民萌”。就是慷国家之慨以收买人心。
六是“流行”。久居深宫,君主闲目塞听,容易受人迷惑。人臣钻空子,用错误信息引导君主做决定。
七是“威强”。即以死党、犬牙威胁百姓顺从,再以百姓之名威逼君主。
八是“四方”。即借国外势力给君主施加压力“使之恐惧,此之谓四方”。
韩非子的“法、术、势”及辨奸防奸,脱去了儒家礼义外衣,直接地道出了统治阶级用人者与被用者的利害关系,并由此提出以法治、权术驾驭人才的理论。虽然看来苛刻、残酷,但触到了用人问题的本质,是一种进步意识,有利于统治阶级使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