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简介
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权利划分等方面的具体体系和组织制度的总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六次比较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逐步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不断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逐步形成和完善了服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2008年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0年的改革总体目标,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我们必须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新任务,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及其他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对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并不完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资产、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等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政府职能行使中依然存在着越位、错位、不到位现象。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必须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市场经济体制运作的体制障碍,既要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功能,以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
第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谋求科学发展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只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才能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前,我国社会进入了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诸多问题直接考量着我国政府的公共行政能力,给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更多、更迫切的要求。只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和完善政府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才能更有效地解决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求学、就业、就医、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才能更有效地解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统筹发展问题,才能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政治领域各项改革的重要推动因素。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就必须构建和完善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这就必须不断改进政府的决策机制,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这都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一要围绕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界定并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一政府职能的总体定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是不断提高政府的战略规划、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强化市场监管职能,要加强税收监管、资源和环境监管、安全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管、价格监管、市场秩序监管、中介组织监管,加强产权保护。三是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四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公共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搞好政府机构调整和权责划分。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调整机构设置、界定部门职责,切实解决政府管理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和权责脱节、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一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二是追循权责对称、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部门间职责分工,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三是继续推进政府层级建制改革,规范并强化乡镇一级政府管理服务职能。
三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精减并规范审批事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清理、减少并科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搞好审批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
四要构建和完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一是科学配置权力,在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内部科学配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二是加强法制和行政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实行并完善行政问责制,强化责任理念,加快问责立法,明确问责内容,规范问责程序,优化问责环境,公开问责结果,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监督体系。五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六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决策体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高效化。
五要创新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制度。要完善考核内容,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更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更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效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