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正处在典型的以城市化为主要形式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紧张”式的“非典型现代都市病”在中国一些城市发生并流行。这一社会现象的发生既与中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变迁有关,也与社会转型期造成的社会成员“扎根”的土壤不肥沃有关,而其深层次的社会病理原因是:现实社会个体的“尊严”和“被尊重”还没有成为一种社会义务。因此,从中国国情的角度来分析,创造社会个体的“尊严”和“被尊重”的社会义务关系,是现阶段中国社会现代化与和谐社会新价值观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会科学》2010年第10期张鸿雁文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报 纸 |
杂 志 |
当代中国正处在典型的以城市化为主要形式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紧张”式的“非典型现代都市病”在中国一些城市发生并流行。这一社会现象的发生既与中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变迁有关,也与社会转型期造成的社会成员“扎根”的土壤不肥沃有关,而其深层次的社会病理原因是:现实社会个体的“尊严”和“被尊重”还没有成为一种社会义务。因此,从中国国情的角度来分析,创造社会个体的“尊严”和“被尊重”的社会义务关系,是现阶段中国社会现代化与和谐社会新价值观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会科学》2010年第10期张鸿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