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1月8日电(记者耿建扩)“做梦也没想到住这么好的房子,现在是三九天,外面滴水成冰,屋里温暖如春。感谢党和政府啊!转眼间我们全家在这里住了一年了。”1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低保户白万春向记者说起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时满脸笑容,感激不尽。白万春是残疾人家庭,原来一家三口和父母挤在一套4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2009年12月,他们一家三口被当地政府安排住进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廉租房。
白万春所在的珍集小区是石家庄市建设较早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在这里,326户像他这样的低保户告别了“蜗居”,圆了安居梦。石家庄市自2008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共为32383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建立起了多层次、宽范围、无缝隙的住房保障体系,让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梦。
石家庄市住房困难户今天的幸福生活,只是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成效的一个缩影。早在2003年,河北省就把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列入了“十项民心工程”,并在2007年对最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2008年,河北省已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低收入家庭,并结合全省2008年开展的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将“一保三改”(住房保障、棚户区改建、城中村改造、旧小区改善)列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较早进行了“扩面”工作。2008年以来,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44万套。通过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各类棚户区改造解决48.2万户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
近年来,河北省采取综合措施,加快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建立起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廉租住房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经济适用住房让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市低收入群体能够买得起房。目前,河北省正在进行限价商品房试点工作。
河北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政策注重准、实、快。2009年,按照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要求,省政府迅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2010年,又以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出台《关于省属国有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20多个文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严格资金和土地投入渠道,将国家支持政策细化为土地、收费、税收、金融和配套设施建设五大类、32项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资金和土地政策,要求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住房保障的资金不低于13%。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按不低于当年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25%优先予以安排。
河北全面调查核实低收入群体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一户一表”建立数据库,做到真实、准确,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开发了“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使住房保障各工作环节更加透明,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责任考核,省、市、县三级组织机构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住房保障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综合考评挂钩,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