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高校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参与者、承担者和实践者,应当始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增强推动高校改革和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新任务、新要求,促进高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以培育人才为根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对于高校而言,坚持以人为本,最突出的是要坚持以育人为本,着力培育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高校的崇高使命和重要责任。把大学生培育成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对学习知识孜孜不倦的渴求。高校应当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的理念,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千方百计为全体学生成长成才贡献智慧和力量,汇聚起促进全体学生成长成才的合力,让他们学有所好,学有所教,学有所乐,学有所成。我们应当始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更加注重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着力提高学生做人做事的综合素质。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改革创新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高校的体制机制改革滞后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高校要发展,动力在改革创新。推进高校改革创新,应着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消除制约自身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贡献力量。高校改革创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高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和改革攻坚阶段,新问题和老矛盾容易在短时期内相互叠加、集中凸显,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起来,推动高校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深化高校改革创新,重点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能力为核心,理顺基础教育和研究教育的关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转变“等、靠、要”观念,逐步探索和实践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主办、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办学体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实现方式,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积极开展全球或区域性的双边、多边教育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不断加强同国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合作。
以促进公平为重点
公平正义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进一步推进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是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现阶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高等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每一个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让每一个大学生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教育的公益性质决定的。对于高校而言,确保教育公平,应当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高校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大学生依法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高校教育公平,确保每一个大学生受教育的机会公平是前提,促进全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和扶持贫困大学生是关键,维护教育制度规则公平是保障。推进高校教育公平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逐步实现,应当坚持以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以改革推进教育公平,以制度支持教育公平,不断满足各类大学生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当前的重点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落实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政策,逐步在全校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教育。通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缩小不同学生群体的心理差距,维护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的人格尊严,实现每个大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科学组织实施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加强基础薄弱专业和关键学科建设,推进全校资源共享,加快缩小学院与学院、专业与专业、学科与学科的发展差距,促进全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真正让法律和制度为推进高校教育公平保驾护航。同时,应当特别重视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处处显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人文关怀的校园文化和校园秩序,努力构建促进教育公平的和谐校园。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
提高质量是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体现。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不断提升教育的质量与效率,已经成为当今我国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关键所在。高校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把提高质量作为高校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基本建立了拥有各种办学类型和层次,学科专业齐全的高等教育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但是,与全世界平均水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加快提高现代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任重道远,亟须提高高校教育质量,为我国高等教育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作为高校,保证和稳步提高教育质量,应当正确把握时代背景,立足校情,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定位,强化特色强校,注重内涵发展,从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应当实事求是地确定自身的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紧密联系实际,紧跟市场需求,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自己的特色,形成自身学科专业的优势;处理好“做大”与“做强”的关系,注重质的提升和内涵建设,做好由向规模要效益到向质量要效益的转变。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既是高校肩负的重大任务,也是高校教育质量的全方位反映。应当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利用高校人才汇聚、学科综合交叉的能力优势,全方位开展服务,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参加社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党和政府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蒋冀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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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出发,绘制了未来1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对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在新世纪第一个10年向第二个10年迈进的新起点上,实现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