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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24日 星期五

    生育伦理的历史演进

    ——《生育伦理的发展走向》成果简介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24日 04版)
    具有生殖崇拜含义的“孕妇像”

        湖南大学刘晓玲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育伦理的发展走向》(项目批准号为06BRK011),最终成果为专著《生育伦理发展走向》(待出版)。课题组成员有:肖君华、易想和、邓志强、田智、王小欢、徐保凤。

        生育伦理文化是人类最古老的文化,是相伴人类始终的文化。人类自身生育演进的历程表明,人类的生育行为选择及其所凸显的道德、责任和伦理问题,是一个值得当代人和未来人永远思索亦不能穷尽的永恒主题。《生育伦理发展走向》敏锐把握这一新时代条件下的永恒主题,综合运用生育伦理学这一新兴交叉性学科的相关方法、理论和原则,对人类从生育“必然王国”向生育“自由王国”迈进的历史演进进行了创造性诠释和探索。

        这项成果认为,人类在生育行为选择上,大体经历了自然生育、计划生育、选择生育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包含有自身的伦理内容,并因此形成了与此密切相关的生育道德。这些不同阶段的生育道德共同构成了人类生育道德发展演变的历史流程,也体现着人类伦理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这项成果着重对中西生育伦理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西生育伦理既有许多相近或相通的因素,如从历史上看,中西生育伦理都有过生殖崇拜、早婚早育、多生多育、重男轻女等,但也存在本质的差异。这种差异,概括来说主要表现在生育权利与生育义务上,此外也体现在政府的生育政策方面。具体来说,中国文化认为“生”是一种义务,“育”是一种权利,其核心话语是“为了……你们应当生育”,在生育观上是一种典型的生育义务论;西方文化认为“生”是一种权利,“育”是一种义务,其核心台词是“我要生育,这是我的权利”,这是生育自由论伦理观的主要话语诉求。从政府的生育政策来看,现代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而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鼓励生育政策。

        这项成果对生育义务论、生育自由论、生育义务和自由统一论三种主要的生育观念进行了剖析。认为现代生育伦理问题不仅是人类整体在生育选择上面临的新挑战,也是作为生育主体的人类个体在生育选择上面临的新挑战。应对这些新挑战,传统的生育伦理观念显然已经失去了效力,而亟须构建普遍有效的生育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即除政府生育政策的引导之外,要积极建构更加理性的生育义务论和生育自由论相统一的生育伦理。

        对生育伦理发展予以展望是这项成果的核心和魅力所在。《生育伦理发展走向》从生育观念的多元化与和谐家庭之建构、生育环节的技术化与人文关怀之必要、生育功能的社会化与伦理价值之引导三个方面对生育伦理的发展走向作出展望,认为人类从生育“必然王国”向生育“自由王国”迈进是历史的必然。在这一进程中,一方面,人类在生育领域自由选择的范围和能力在扩大,另一方面,人类生育道德责任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在当代新生育技术条件下,人的生育道德责任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突出、尖锐。在当代,人类的明天取决于人类自己作出什么样的选择以及怎样利用自己的能力和手段。

        《生育伦理发展走向》深化了生育伦理学学科的研究,拓展了伦理学和人口学的生长点,对于正确认识人类的生育行为与价值、正确认识人类代际传承的道德义理和文化内涵,对于建设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对于实际工作部门指导、规范、调控人口生育行为,无疑都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专家点评

        成果中的分析和观点极具新见,体现了学术创新意识。成果对于生育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具有奠基的功用和价值,也可为实际工作部门指导、规范、调控人口生育行为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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