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九年两度澄清“非我作” 文著协多方查证还原《家徽》真作者
本报讯(记者 张隽)8月10日凌晨,著名作家余华在社交平台发布十张截图,再次声明:“《家徽》不是我的作品。”截图显示,无论是AI问答结果、网友分享,还是部分印刷品,仍将《家徽》的作者标注为“余华”。这并非余华首次为此事发声——早在2017年4月14日,他在武汉漫行书店的一场公开活动中就曾当面澄清。
2017年那次活动中,余华说道:“我先说一件事,刚才收到湖北作家胡成中的信,1995年他在《百花园》发表了一篇散文《家徽》,被喜马拉雅电台《十点读书》栏目以我的名字播放,有段时间了,点击率还很高,已经有74.5万次的播放,这不是我的作品,是胡成中先生的作品。”
然而九年过去,错误署名依然广泛传播。2026年8月10日凌晨,余华不得不再次公开发文澄清。
事实上,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早在2019年就已介入此事。当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中蒙两国建交70周年,蒙古国驻华大使馆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蒙古语部决定翻译出版蒙古文版《70周年70位作家70篇小说》。《家徽》一文赫然在列,署名余华。
文著协与余华联系确认版权时,他明确表示该文并非其作品。由于时间紧张无法替换篇目,文著协只能设法寻找真正作者并解决授权。工作人员从余华2017年的公开声明中获得线索,但按“胡成中”检索无果。最终,通过查阅1996年新华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当代小小说精品库·冬之卷》,发现该书收录的《家徽》署名“胡晨钟”。经联系确认,“胡晨钟”正是湖北作家胡成中的真实姓名。
确认真正作者后,文著协及时与胡晨钟本人签订了版权授权协议,并将正确的署名信息提交给蒙古国驻华使馆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蒙古语部。最终,蒙古文版《70周年70位作家70篇小说》中收录的《家徽》一文,署名为胡晨钟。
胡晨钟为湖北省红安县人,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对于长期被错误署名一事,他十分苦恼,曾发微信表示:“我所说之事,尚请放在心中,此类事情,应该是国家文著协的解决范围。拜托!”
文著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家徽》事件并非孤例,而是当下作品传播乱象的一个典型缩影。网络平台、音频栏目、AI内容生成工具在传播过程中频繁出现作品错标、冒用作者姓名等问题,根源在于传播链条上的各方对作者署名权缺乏基本的尊重和审慎。
“署名权是著作人身权的核心,是作者与作品之间最基本的身份联结。错标、冒用不仅割裂了真正作者与作品的关系,也严重损害了其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益。”该负责人指出,文著协作为国家法定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始终将维护作者署名权作为工作的底线。此次历时数年查证《家徽》真实作者,并确保入选国家间文化交流项目的文集署名准确无误,正是履行这一职责的体现。“我们不希望任何一个作者的作品被‘张冠李戴’,也不希望任何一位名家的声誉因错误署名而受到干扰。”
该负责人同时呼吁,各类出版机构、网络平台和音频传播载体应切实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建立完善的作品权属核验机制,从源头杜绝错误署名的产生和蔓延。对于因审查不严、技术失误甚至故意“蹭名”造成的署名侵权,相关主体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著作权法》规定,署名权是著作人身权的核心内容,即作者享有表明自身创作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法定权利。《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明确,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指出,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当下网络平台、音频媒体、AI内容生成工具频繁出现作品错标、冒用作者姓名等现象。如何根治《家徽》式错误署名持续传播的难题,值得有关部门和平台认真审视。文著协在此次事件中的查证与纠偏工作,为行业提供了一个有益范例——从发现错误、查实作者、签订授权到最终确保正确署名落地,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