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理念下城市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作为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做好城市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城市理念与城市治理共同体构建内在契合,二者共同指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现代化方向。
理论逻辑:人民主体性的价值回归。人民城市理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城市发展与治理范式的深刻变革,意味着中国城市发展实现了人民本位的回归。人民城市理念回应了“城市建设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构建起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价值体系。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是对城市主体性的重建,核心在于推动居民在城市治理中的主体权利回归,推动城市治理从技术理性回归价值理性,从管理思维转向治理思维。
制度逻辑: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设计。在制度建构层面,共建强调多元主体履责、治理资源整合投入;共治着眼于治理过程的民主化与协同化,搭建多元主体平等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共享作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归宿,聚焦治理成果公平分配与普遍惠及。
实践逻辑:治理效能转化与美好生活实现的现实需求。治理效能的转化直接体现为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更深层次的转化在于改善居住环境。依托系统化城市更新,搭配精细化空间治理与人性化设施配套。这一实践逻辑的确立,推动城市空间的宜居性与人文关怀不断提升。要求城市治理坚持问题与效果导向,把抽象的价值理念落实为具体的治理行动,真正实现治理效能向民生福祉的有效转化。
技术逻辑:数字赋能与人文关怀的张力平衡。技术设计要体现包容性,技术应用要保持审慎性,技术评估应强调价值性,确保数字赋能始终服务于人民城市建设目标。这一技术逻辑要求建立完善的技术治理规范与价值引导机制,在充分释放数字技术效能的同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实现技术理性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
(《领导科学》2026年第4期 刁俊文 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