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3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卡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卡柏企业管理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卡柏企业管理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卡柏企业管理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卡柏企业管理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卡柏企业管理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卡柏企业管理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卡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1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3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梅山集团秋满园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梅山秋满园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梅山秋满园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梅山秋满园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梅山秋满园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梅山秋满园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梅山秋满园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梅山集团秋满园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1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3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庆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庆奇软件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庆奇软件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庆奇软件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庆奇软件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庆奇软件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庆奇软件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庆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1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3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飚星卡丁车娱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飚星卡丁车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飚星卡丁车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飚星卡丁车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飚星卡丁车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飚星卡丁车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飚星卡丁车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飚星卡丁车娱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1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3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佳宸工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佳宸工贸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佳宸工贸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佳宸工贸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佳宸工贸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佳宸工贸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佳宸工贸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佳宸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1日
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重庆联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于2026年3月20日裁定受理重庆联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联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联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4月25日前,向重庆联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国华金融中心A栋24层;联系人:钟律师,15310490250;李律师,13983815895),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重庆联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重庆联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将于2026年4月29日9时40分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花半里路3号)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为现场结合网络会议(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重庆联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告
西安曲江中文共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TUPBR7F;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影视演艺大厦1幢1单元14层11401室;法定代表人:胡维薇),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于202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清算组负责人为胡维薇,清算组成员为胡维薇、王磊、范浩、马莹、陈末、郑雍、章征浩。现向全体债权人公告如下:请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债权发生时间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申报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影视演艺大厦1幢1单元14层11401室,联系人:范浩、王磊,联系电话:029-89128667、029-89128610。
清算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算工作,依法清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中文共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3日
公告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3日裁定受理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指明路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债权人应于2026年5月30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振兴北路196号江苏指明路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25500,联系人:钱湘,电话:1381448780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该案定于2026年6月4日上午9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404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
特此公告。
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受理四川简阳瑞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瑞港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担任简阳瑞港公司清算组。
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简阳瑞港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点及其联系方式: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69号恒昌大厦5楼郑浩1832320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