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民主有三要素:一是多党竞选制,二是三权分立制,三是议会民主制。多党竞选制是其核心,它以社会契约论的“天赋人权”与“权力割让”理论为基础:每个人具有“天赋人权”,但当人们都使用此天然权利就必将产生纷争,为了自身幸福安宁,人们同意将部分“天赋人权”通过社会契约(如选票)割让给政府,由此形成政府的公共权力。于是,多党竞选制成为人民将权力自愿交给政府的“民主制度”。实际上,此乃虚构的神话,既违背事实,又背离逻辑。
所谓“天赋人权”本身就是虚幻的假设。即便其真的存在,也断然不可能通过“割让”而形成国家权力,因为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国家权力是以支配公共物质文化财富为基础的现实权力。没有可供支配的公共财富,一切国家权力都荡然无存。而所谓“天赋人权”乃是基于抽象人性论而假设的每个人生而具有的“权利”,如自由、平等之类,其本质不同于以支配财富为基础的现实权力。物质文化财富来自人民的创造,因此国家权力归根到底来自人民,而非“天赋”。可见“权力割让式民主”乃是虚构的神话。
那么,美式民主为何要违背基本事实与逻辑,采用这种虚构的神话呢?是因为它能给多党竞选制披上“民主”的外衣,而多党竞选制恰恰是垄断资本攫取国家权力的重要路径。在此制度下,各政党为了最大程度地吸引政治献金,必然迎合拥有巨大经济权力的垄断资本集团的意志,据此确立政纲,遴选各层次候选人,确定竞选策略,以将其钞票转化为选票,将其金主的资本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力。因此,无论选举结果如何,其当选者都是各垄断资本集团的利益代表,而且由此可以裁决各垄断资本集团争夺政权的斗争,形成由执政党与反对党共治的社会政治结构。这实质上是“以钱买权”的腐败行为的制度化。而“权力割让”的神话则使这一制度罩上“民主”的光环。
建立在多党选举基础上的三权分立制度和议会制度,被一些人奉为“用权力制约权力”的“民主制度”。然而事实上这只是执政党与反对党共治的国家权力结构,两党通过三权分立与议会相互制约,并非人民对国家权力制约,而是各垄断资本集团之间通过其政治代表的相互制约。此乃“资本的民主”,而非人民的民主。
(《经济日报》12.9 鲁品越)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