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将儿童留在车内导致其死亡的父母,很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
美国安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远在中美两国均有执业经历,目前在加州执业。他说,在加州,机动车条例禁止将6岁以下儿童单独留在车内。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即便儿童未受伤,监护人一般也会被以刑法典起诉。一旦发生父母将儿童留在车内导致其死亡的事件,几乎必然会引发刑事调查,父母也大概率会被检方以更重的罪名起诉。
检方起诉的罪名,美国各州不尽相同。以加州为例,一种情况是监护人有预谋地将儿童留在封闭的车内,以杀死儿童。另一种可能的罪名是“故意致人死亡”。李远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监护人以为将儿童放在车内一小段时间不会有什么问题。该罪名如果成立,刑期可能为3年、6年乃至11年不等。
如果证据指向监护人仅仅是因为遗忘才将儿童留在车内,检察官也会提起诉讼。李远称,这种情况,最重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刑期一般不超过4年。若有特殊原因,如出事前监护人连续工作长达12小时,已经极度疲劳,经过律师与检方谈判,罪名可能降为“危害儿童安全”,最高刑期2年。
据李远观察,在纽约、加州这样较为发达的区域,类似案件的起诉率都比较高。但在中部一些较为保守的州,人口较少且流动率低,许多居民沾亲带故,一旦发生类似事件,父母容易得到同情。地方检察官由选举产生,考虑到政治因素,此时若起诉父母,可能会引起选民反感,“相比起诉一个杀人犯,起诉一个刚失去孩子的父母看起来不是那么威武”,故而检察官可能选择不起诉。
刑事辩护律师乔纳森·派泽撰文表示,在加拿大,父母若将10岁以下的儿童单独留在车内,将可能被以“遗弃儿童”罪名起诉。在安大略省,这样做的父母还可能违反了该省的儿童与家庭服务法案。
(《南方周末》9.29 姜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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