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保定一女子被剃光头承认出轨的视频及聊天截图热传。据当事女子称,自己是被丈夫逼的。目前,保定高新区警方已对涉事男子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众所周知,出轨本是一件“家务事”。婚姻生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不忠诚行为心怀不满,有些过激表达,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采取剃光对方头发,强迫录下视频,传播相关截图等手段发泄愤懑,已走向极端,触碰到法律的红线。
公民的人格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从民法典到刑法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丈夫采取暴力手段逼迫妻子剃光头并上传网络的行为如属实,就具备了“暴力”“公然”等要素,属于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丈夫一方或涉嫌侮辱罪,即便达不到入罪的门槛,也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给予行政处罚。
从法律上讲,侮辱罪是典型的自诉案件,也就是“不告不理”,对于一般性质的家庭邻里矛盾,法律将追诉的权利“开关”交给了被害人。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妇女的,应以强制侮辱罪定罪量刑。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追究,当区别于普通的侮辱罪,而在法定的公诉追究范围之内。事实上,有关司法解释也明确,“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妻子出轨,那么妻子就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丈夫作为没有责任的一方,可以在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获得倾斜支持。需要明晰的是,即便妻子真的出轨,丈夫也没有超越法律动用私刑的权力。也就是说,谁也不能拿一方过错为借口,践踏他人权利。
(《新京报》8.21 柳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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