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程
以前我总以为一生短暂无比,赶紧干几件长久的事业流传于世。现在倒觉得自己可以久留世间,其他一切皆如过眼烟云。
我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一辈子进一扇门,睡一张床,在一个屋顶下御寒和纳凉。如果房子坏了,我会很高兴地把房子拆掉,在老地方盖一幢新房子。
一
我庆幸自己竟然活得比一幢房子更长久。只要在一个地方久住下去,你迟早会有这种感觉。你会发现周围的许多东西没有你耐活。树上的麻雀有一天突然掉下一只来,你不知道它是老死的还是病死的。陪伴你多年的一头牛,在一个秋天终于老得走不动。算一算,它远没有你的年龄大。
甚至有些我认为是永世不变的东西,在我活过几十年后,发现它们已几经变故,面目全非。而我,仍旧活生生的,虽有一点衰老迹象,却远不会老死。
早年我修房后面那条路的时候,曾想到这是件千秋功业,我的子子孙孙都会走在这条路上。路比什么都永恒,它平躺在大地上,折不断、刮不走,再重的东西它都能禁住。
可是,在一年后的一场雨中,路却被冲断了一大截,其余的路面也泡得软软的,几乎连人都走不过去。雨停后我再修补这段路面时,已经不觉得道路永恒了,只感到自己会生存得更长久些。
我在调教一头小牲口时,偶尔会脱口骂一句:畜生,你爷爷在我手里时多乖多卖力。骂完之后忽然意识到,又是多年过去。陪伴过我的牲口、农具已经消失了好几茬,而我还那样年轻有力、信心十足地干着多少年前的一件旧事。
如今谁还能像我一样幸福地回忆多少年前的事呢。那匹三岁的儿马,一岁半的母猪,以及路旁林带里只长了三个夏天的白杨树,它们怎么会知道几十年前发生在村里的那些事情呢。它们来得太晚了,对村庄的历史一无所知,永远也不知道这堵墙是谁垒的,那条渠是谁挖的,谁最早蹚过河开了那一大片荒地,谁曾经趁着夜色把一大群马赶出村子……这一切,连同完整的一大段岁月,被我珍藏了。成了我一个人的。除非我说出来,谁也别想再走进去。
二
当然,一个人活得久了,麻烦事也会多一些。
我的腰上至今还留着一头母牛的半只蹄印。它把我从牛背上掀下来,朝着我的光腰杆就是一蹄子。我的腿上深印着好几条狗的紫黑牙印,我的脸上身上几乎处处有蚊虫叮咬的痕迹,有的深,有的浅。而留在我心中的东西就更多了。
我背负着曾经与我一同生活过的众多生命的珍贵印迹,感到自己活得深远而厚实,却一点不觉得累。有时在半夜腰疼时,想起踩过我的已离世多年的那头母牛,它的毛色和花纹。有时走路腿困时,记起咬伤我的一条黑狗的皮,还展展地铺在我的炕上,当了多年的褥子。我成了记载村庄历史的活载体,随便触到哪儿,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
在一个村庄活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水土、阳光和空气都熟悉了你,知道你是个老实安分的人,多活几十年也没多大害处。不像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事实证明,许多离开村庄去跑世界的人,最终都没有跑回来,死在外面了。
平常我也会自问: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我是不是过早地找到了归宿,多少年住在一间房子里。是不是还有另一种活法,另一番滋味。我是否该挪挪身,面朝一生的另一些事情活一活。
这样想着就会情不自禁在村里转一圈,果真看上一块地方,地势也高,地盘也宽敞。于是动起手来,花几个月时间盖起一院新房子。至于旧房子嘛,最好拆掉。当然,旧家具会一件不剩地搬进新房子,柴火和草也一根不剩拉到新院子。大树砍掉,小树连根移过去。
三
我只是把房子从村西头搬到了村南头。我想稍稍试验一下我能不能挪动。人们都说:树挪死,人挪活。我先试着在本村里动一下,要能行,我再往更远处挪动。
可这一挪麻烦事跟着就来了。在搬进新房子的好几年间,我收工回来经常不由自主地回到旧房子,看到一地的烂土块才恍然回过神。牲口几乎每天下午都回到已经拆掉的旧圈棚,在那里挤成一堆。我的所有的梦也都是在旧房子。有时半夜醒来,还当是门在南墙上。出去解手,还以为茅厕在西边的墙角。
不知道住多少年才能把一个新地方认成家。认定一个地方时或许人已经老了,或许到老也无法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你也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我时常看到一些老人,在晴朗的天气里,背着手,在村外的田野里转悠。他们不仅仅是看庄稼的长势,也在瞅一块墓地。他们都是些幸福的人,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生活到老,知道自己快死了,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择一块墓地。虽说是离世,也离得不远。坟头和房顶日夜相望,儿女的脚步声在周围的田地间走动,说话声、鸡鸣狗吠时时传来。这样的死没有一丝悲哀,只像是搬一次家。地方是自己选好的,棺木是早几年便吩咐儿女们做好的。从木料、样式到颜色,都是照自己的意愿去做的,没有一丝让你不顺心不满意。
唯一舍不得的便是这间老房子,你觉得还没住够,亲人们也这么说:你不该早早离去。其实你已经住得太久太久,连脚下的地都住老了,头顶的天都活旧了。要不是命三番五次地催你,你还会装糊涂活下去,还会住在这间房子里,还进这个门,睡这个炕。
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我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
(阅读公社公众号 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