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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4月03日 星期六

    迷雾点染华林间

    ——回味吴组缃先生说《红楼梦》

    《 文摘报 》( 2021年04月03日   08 版)

        黛玉葬花(唱片封套) 王叔晖/绘

        近年我应邀做了几回《红楼梦》讲座,发现青年读者特别迷恋于“神话”“判词”等意象,喜欢先入为主,带着情绪阅读,而对其社会内容却只论皮毛,莺莺燕燕、视野狭小,忽略了这部名著广阔的社会背景和最宝贵的那一股“人性抗争”的精神。

        这使我想起了红学研究专家吴组缃先生当年曾对越剧《红楼梦》的批评:“主要的问题是把它抽出来了,成了个才子佳人戏。才子佳人,一见倾心,后面加上了伤感主义情绪的宣扬,叫人家哭啊。实际上没有多少社会内容了,比原来的作品差得远。”(《吴组缃:《关于中国古代小说理论的几点体会》)

        吴组缃出生于1908年,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学者。他1929年考入清华大学,与林庚、李长之、季羡林并称“清华四剑客”。1952年起他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潜心于古典文学尤其是明清小说的研究,曾兼任《红楼梦》研究会会长等职,他对《红楼梦》的研究在红学界产生过广泛影响。今天重温他关于《红楼梦》的深刻观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部伟大经典名著。

        “写出了造成这个悲剧的全面的深刻的社会根源”

        《红楼梦》这部小说的“社会内容”分量,远非是诗词意象可以承载的。很多学者是认可《石头记》这个书名的。全书以“石头”“石兄”的角度和语气开端,巨著最先的成形,是以“石头”为主角的小说,线索分明,故事顸实,个性鲜明。主干是“木石前盟”,即宝黛恋爱事,悲情动性。而《红楼梦》这个书名,是从贾宝玉在“太虚幻境”听曲而来的。贾府与大观园中,并没有什么显要的楼,缀锦楼很平淡,天香楼浮光掠影。用这十二支曲名来作小说的名字,其实是名不符实的,难以涵盖。这曲唱“女儿”的命运,可小说并不只写了“女儿”。

        吴组缃先生在分析《红楼梦》时,因为自己有小说家的实践体验,所以他对神话、“幻境”与“判词”一笔带过,而对人物的性格分析,则在其社会性和人生经验上大下功夫。

        鲁迅说《红楼梦》是“悲凉之雾,遍被华林”,我以为与吴组缃说的“神秘主义迷雾”相关联。“迷雾”和“悲凉之雾”是一回事,指的就是那些神话、“幻境”与“判词”,隐喻与暗示。“华林”则指贵族生活的实体社会。

        “石头记”是小说主干,“红楼梦”是唱曲点染,辨析这两个书名,其实已经点出了这部书的风格与写作奥妙。

        吴组缃先生说,作者为了构置林黛玉进入贾府的线索,预先写贾雨村。重要的一点,是为了布局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个中心人物的会合。(吴组缃:《谈〈红楼梦〉里几个陪衬人物的安排》)

        宝黛由贾母安排,同居于隔室中,耳鬓厮磨,青梅竹马。《红楼梦》描写宝玉黛玉从“两小无猜”到“两大有猜”的过程,写他们不断地怄气吵架,直到老祖宗说出那个“不是冤家不聚头”的名言,才各自琢磨,明白了他们已经成为彼此“不可取代的那个人”。

        对宝黛爱情成长过程的细致描摹,是中国小说对世界文学的一个贡献,却至今未被注意到。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以写少年成长的青春纠结而成名,而《红楼梦》则是东方生活的写照。维特很快就举枪自尽了,宝黛的故事却涵纳了丰富的社会内容。

        《红楼梦》的特点是,它写出了这个悲剧发生和发展的复杂细致的现实内容,写出了造成这个悲剧的全面的深刻的社会根源。这就是,一方面,作者不是简单地或表面地了解贾、林、薛的婚姻事件,而是从悲剧主人公的思想性格上来看那内在深处的真相,从日常生活活动中来看那多方面的内心精神的关系的;另一方面,作者不是把问题局限在本身的范围里面,使之和所在的环境绝缘,而是围绕着这个中心事件,同时铺开了一个由无数有关人物所构成的极其广阔的社会生活环境,亦即同时描写了这个步步走向崩溃的贵族统治阶级社会的真实内幕的;总之,作者是努力从人物性格和生活环境的极其复杂深邃的关联和发展上来连根地“和盘托出”这个悲剧的。(吴组缃:《论贾宝玉典型形象》)

        黛玉父亲猝然去世,她失去权势的支撑,门户变得“不对称”,使这件早先蓄谋的婚事发生变故。当衰落的贾府上下为薛家的炫富迷离,黛玉代表的“书香”却走向式微。这是“步步走向崩溃的贵族统治阶级社会的真实内幕”。

        爱情成为才女的生命支柱。宝玉在多次诗社活动中,总是一力推举黛玉的诗,这是文学与人生的双重知音,表明宝玉有识才的慧眼,并非不学无术之辈。而黛玉的清高自许,从来不说那些“仕途经济”的“混账话”,更为宝玉所敬。

        吴组缃先生分析宝玉对“女儿”的看法,从绝对的肯定,到发现“女儿”也有功利和清纯的分野,从而坚定了他对林黛玉不可取代的爱情。宝黛皆有“真挚不事虚伪”的性格,这是他们相知相爱的基础,也是他们区分于众人的鸿沟。

        读小说,觉得薛宝钗“来路”很不自然,不像林黛玉,年幼丧母,投奔天伦,召唤出合府人的亲情之叹。而宝钗入府,上下送礼,收买人心,是有攻略的。

        初会时,宝玉“问玉”,黛玉说,“我没有玉”,何等坦白。宝钗却在宝玉来访时,提出“看玉”,又“读玉”,引起金锁的话,与丫鬟配合,扭扭捏捏,是排过的剧本。

        这是“从日常生活活动中来看那多方面的内心精神的关系”。

        吴组缃先生说,宝钗入京“待选”才人、赞善,看似顺便交代,其实作者就是在贬薛家之不堪的。在封建时代,一般善良的父母都不肯把自己女儿往深宫里送,牺牲女儿的终身幸福来谋求富贵。他举出《聊斋志异》的故事和川剧《拉郎配》为例子,说:薛家却不是这样的。

        吴组缃先生是在用一种广泛的历史常识来分析《红楼梦》的人物个性。

        薛家在京中有很多房子,本来完全可以住到自己家里去,俗语说“探亲不如访友,访友不如住店”,为什么非要跑到贾家去住?而且简直是赖着不走!(吴组缃:《贾宝玉的性格特点和他的恋爱婚姻悲剧》)

        20世纪50年代,吴组缃和何其芳同在北大开《红楼梦》课,观点有别,如唱对台戏。比如,吴组缃不同意何其芳说薛宝钗是“封建淑女”,认为她城府很深、工于心计,有很明显的市侩习气,是一个实利谋求者。“金玉良缘”之说,是“迷雾”,不是情感缘分。宝钗原为“待选”而来,未遂,转而谋划宝二奶奶之位。这与宝黛之情地老天荒,不可比拟。

        而日后却偏偏是冷漠的薛宝钗成了情重的贾宝玉的妻子,用这些铺垫的细节点出了“金玉良缘”的空洞冷酷。这是“从悲剧主人公的思想性格上来看那内在深处的真相”。

        “但作者并不追求这个,他要写神似”

        《红楼梦》女性,凡名字含优美意象的,都是曹雪芹喜爱的人物。如:黛玉、晴雯、湘云、岫烟,是“第一流”的,有诗意、气象和无尽的想象空间。书中用“霁月难逢,彩云易散”“湘江水逝楚云飞”“千里东风一梦遥”等等判词意象的事先点染,造就“悲凉之雾”,使人物故事未雨绸缪,渲染不祥之兆。宝钗、金莺、金桂之类,世俗意味浓,这类人物基本没有悲凉气质。

        黛玉葬花,可以看作是“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的诗画合一的升华。“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此诗一出,使暮春天气中的大观园笼罩在一片凄惨的哭泣中。宝玉出现,与黛玉共情,并消解了他们昨夜的误会。

        作为小说家,吴组缃敏锐地觉察出,这段故事有些蹊跷:“比如《红楼梦》中写林黛玉葬花,随口就念出葬花词来了,你说生活中有这种事情吗?她在家没有打底稿啊?形似上就差劲了。而且这首诗写出来并不是林黛玉嘴头上谈出来的,她在那里葬花,边哭边念,贾宝玉隔了好几个石山,隔了一段路听她哭哭啼啼地念,声音很低,她念出来他就把它写下来了。这就更不可解了。”

        看到这里我忍俊不禁,吴先生真是可人,学问大家都是尊崇自然与天然的。所以读书还是要有一颗童心,才能切入。

        多数人看黛玉葬花,都是怜香惜玉,有谁会想到这个情节在小说中是不合情理的。

        但作者并不追求这个,他要写神似,写林黛玉的精神世界,写她怜花,写在这个状态之下贾宝玉不理她,她格外感到身世孤微,就怜花,所以黛玉葬花抓住她那个精神,内心那个要点,把它构成一个画面。(《吴组缃:《关于中国古代小说理论的几点体会》)

        吴先生称之为作者的“得意忘形”。他认为,写到这里,曹雪芹脱出了小说与生活的形骸,尽情抒发,精神翱翔。

        来比较一下后面第七十六回“凹晶馆联诗悲寂寞”,湘云与黛玉对出“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被妙玉走出来打住,三人同去栊翠庵把联句写下来,这就是小说细节。而“葬花吟”的场景则是一种神游,是宝黛两个灵魂的相遇。

        读小说,要像吴先生那样实心实意,运用自己的生活经验。

        林黛玉这个人物是有历史原型的。我曾看过一个明代才女叶小鸾与眉子砚的故事。

        叶小鸾,苏州人,自幼由姨母家抚养成人,后随父到金陵,在出嫁前猝逝,未婚夫因而出家。她的诗词《返生香》中出现“含颦”“愁黛”“葬花”等字样,评家以为“较胜于朱淑真”。此女性格高旷,厌繁华,爱烟雾,视金钱若污物。

        这些性格与经历,正是小说的元素,黛玉有似历史人物叶小鸾。而在小说内部,则常有“晴为黛影”的说法,指黛玉和晴雯除了外貌上有些相像,在品行上也有些类似。《芙蓉女儿诔》与《葬花吟》并举。第七十八回“老学士闲征姽婳词 痴公子杜撰芙蓉诔”,贾宝玉应付完父亲,回到怡红院,有意避开麝月等人,留下两个小丫头,走到山石后面,向她们打听晴雯临终的情形。

        其中一个小丫头说晴雯是“受了委屈出去”的,算她看明白了这里头的奥秘。她还向宝玉言,晴雯临终前说:“我不是死,如今天上少了一位花神,玉皇敕命我去司主……”。晴雯她就是专管这芙蓉花的。

        宝玉作《芙蓉女儿诔》,在小说中分量极重,诔文指出迫害晴雯的是“悍妇”与“诐奴”。而这篇文章的起由,却出自一个小丫头的信口编造,“花神”的来历是她的“见景生情”。这也道出了《红楼梦》中一切“女神”奥义,“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

        一本《红楼梦》,夭折的少女甚多。为何要“重祭”晴雯?

        作为怡红院中的大丫鬟,晴雯不图月份钱,不像麝月、秋纹那样羡慕别人的小便宜;不求“姨娘”的位置,虽明知袭人的处心积虑,却坦坦荡荡行事。她原本是贾母选中来陪宝玉的,人才针线出众,但却保持了一身清白。最后遭污蔑,尸骨未寒被火化了。这是一个出色的下层少女的真实悲剧。

        “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晴雯这股“女儿”的冤气,在诔文中被比作受打击被贬到长沙去的贾谊,救洪灾反被杀在羽野的鲧。在曹雪芹看来,小人物的这口不平之气,与大人物们的气概是同等的。

        读者们不一定能记得和读懂那篇冗长深奥的诔文,但对晴雯超凡脱俗的行为,“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拼病体“夜补孔雀裘”,和那些尖酸刻薄又义正词严的话,在抄检大观园时从病榻挣扎起来,将箱子倾倒一地极尽愤怒与蔑视,音容举止,印象深刻,不可与其他人混淆。晴雯的傲骨侠气破书而出,这是小说刻画的功劳。《红楼梦》所有情愫的根基来源,深植于社会生活中。“悲凉之雾”是托付于“华林”的。

        “他所深恶痛绝的,正是他所仰赖的;他所反对的,正是他所依靠的”

        吴组缃先生意识到俄国文学与中国文学的某种深刻的类同。在俄罗斯的那个时代,屠格涅夫、赫尔岑等人也写作过类似的内容,他们都是贵族少爷出身的作家,出于对自己青年时代的荒唐和对这个阶层的反思,重新回顾了当时曾经漠视过的女奴的命运,以及自己的罪过。

        在一个世纪之前,曹雪芹也发生了类似的情感与思想的反省。他放逐了自己的余生,与曾经一体的腐朽之家和传统决裂了,写作《红楼梦》,是为了自己的追悔与那些如花女儿的“复活”。

        吴组缃先生说,“古代作家的世界观里头,尤其是在这种时代转换的时期的世界观里头,感性认识同理性认识形成尖锐的矛盾。曹雪芹《红楼梦》就是如此。许多著名的作品都是如此。他矛盾得要命……因此,伟大的作品都是形象大于思维。”“这是可悲的矛盾:他所深恶痛绝的,正是他所仰赖的;他所反对的,正是他所依靠的。”

        作者描写了这些弱点的克服,或性格的进一步发展:当林黛玉郁病致死后,贾宝玉并没有长久和薛宝钗、袭人苟且厮混下去,而是终于抛弃了她们,毅然决然出走了的。

        有人说,高鹗续写的功劳在于他保持了《红楼梦》悲剧结局。我以为还要再深一步,高鹗写出一批人“心灵的醒悟”与决裂:黛玉临终前醒悟,看穿所谓亲情的冷漠,她指责宝玉的背叛,烧毁了自己的诗稿。紫鹃、惜春醒悟,以“出家”为决裂。当鸳鸯明白,贾母利用了她,而没有顾及她此后的生命,上吊了。巧儿甘心嫁入庄户人家,去过纺线织布的生活。小红悟得早,跳出贾府,与贾芸另谋生路。袭人以她惯有的“改换门庭、前后不一”之性格,嫁给了伶人,随机应变也算是一种决裂。

        吴组缃先生说,列宁论托尔斯泰时,说他是呆头呆脑的地主,是不可救药的基督徒。可是列宁又称赞他是“伟大的艺术家”“俄国革命的一面镜子”。

        曹雪芹是可以与托尔斯泰比肩的中国的文化巨匠,《红楼梦》无愧“没落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

        (《光明日报》3.19 张曼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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