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党章强调:“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相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在这里,已经提出了“三个服从”。至于“四个服从”的完整提出,则是1938年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
六届六中全会上强调“四个服从”,除了鉴于张国焘分裂党和红军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训,也与王明在担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期间不尊重党中央,与党中央闹独立性有很大的关系。1937年11月,王明从莫斯科回国,随后出席12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王明在报告中一方面强调要坚持抗战、巩固和扩大以国共合作为中心的统一战线,但另一方面又提出“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抗日”的主张,对中共中央洛川会议以来在统一战线上本来正确的主张加以批评与指责。十二月会议后,王明担任中共代表团团长和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虽然在国共合作和开展抗日宣传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也存在统一战线中迁就国民党、轻视敌后游击战,而且自以为是,与党中央闹独立性等问题,给长江局的工作和新四军的发表带来一些消极影响。
1938年2月3日,国民党中央第66次常委会决定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制定国民党领导抗日的路线、方针及政策。中共中央和王明领导的长江局对这次大会都很重视。3月21日,王明起草了一份《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报送中共中央一份,且未等中共中央答复,就于24日将这个建议书交给国民党。3月25日,中共中央收到王明起草的该提议书后,认为这个建议书“有严重缺点”,于是另起炉灶,起草了《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电》。长江局收到中共中央这个电文的时候,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还未召开(大会3月29日开幕,4月1日闭幕),本来是有时间将这个建议书送到国民党同时将第一个建议书收回的。但是,“长江局既不送,又不及时报告中央”。且不论这两个建议书的内容谁是谁非,以王明为书记的长江局此举确有不尊重中央、闹独立性之嫌。
同年2月15日,长江局致电中共中央书记处并任弼时、凯丰、朱德、彭德怀,提议在即将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讨论两个议题:抗战形势及如何保障继续抗战和取得最后胜利问题,中共七大准备工作问题。2月23日,王明、周恩来、博古再次致电中共中央书记处,内称:长江局关于政治局会议决议:一、以长江局会议讨论结果,委托绍禹、恩来两同志作为向政治局会议之建议;二、会议日期建议以两日为限;三、长江局由绍禹、恩来同志回去代表参加会议,并在会议后立即返汉;四、会议后请求中央多派能独立领导工作的同志出来担任各方领导工作。作为中共中央的下属机构,长江局此举从组织原则上确有不妥之处,难免有下级凌驾于上级之上之嫌。
1938年5月26日至6月3日,毛泽东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上作了《论持久战》的讲演,这个演讲集中体现了毛泽东坚持持久抗战的思想。7月上旬,中共中央致电长江局,要其在《新华日报》上刊登《论持久战》,可是王明等借口文章太长不予登载。随后中共中央再次致电长江局,要他们分期刊登,但王明等仍不同意。由于同样的原因,《群众》周刊也未刊载。以后只是在《新群丛书》中作为第15种出了个单行本。
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召开。毛泽东在全会上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分析了抗日战争即将进入战略相持这个新阶段后的形势,明确提出了要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任务。在报告中,毛泽东特别讲到了强化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特别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全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亦强调,每个共产党员应该爱护党和党的团结统一有如生命,认真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中央是全党最高的领导,用以严格党的纪律,使党及其各级领导机关达到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团结得如像一个人一样的程度。从此,这“四个服从”成了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连载十二)
(《中共党史知识问答》罗平汉主编 人民出版社2021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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