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 Sat

公告(06-07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10日 13版)
s
13版:公告(中缝)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2026年10月10日 Sat
2026年10月10日

公告(06-07版中缝)

公告专栏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2732民初1271号

  四川勤建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秦小勇:

  本院受理原告荔波巨大起重机设备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玉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玉山县全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郑仁国与你公司关于工伤待遇一案(玉劳人仲字[2026]第143号)现已审理终结,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已经送达。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立即生效。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玉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饶市世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邓红英与你公司关于工伤待遇一案(玉劳人仲字[2026]第159号)现已审理终结,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已经送达。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立即生效。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礼锋、谢少寅、周萍、宜春图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昌宁县恒辉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诉你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14:30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娜莎:

  本院受理原告张爱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16:00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萍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西点对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曾钦霞诉你公司“萍劳人仲字[2026]375号”劳动争议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上,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1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城市大厦6号楼6楼仲裁庭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吴悠:

  本会于2025年3月24日受理的申请人魔镜模特经纪有限公司与你方其它财产权益纠纷一案[(2025)武仲受字第00000128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和1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袁华竹:

  本院受理的(2026)黔0281民初12953号贵州六盘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州支行(原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双凤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毛李飞、王小敏:

  本院受理的(2026)黔0281民初12970号贵州六盘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州支行(原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双凤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支金、高红梅:

  本院受理的(2026)黔0281民初12960号贵州六盘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州支行(原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双凤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柱:

  本院受理的(2026)黔0281民初14147号原告邓永梅诉何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双凤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唐本芹:

  本院受理的(2026)黔0281民初12001号原告王光跃诉唐本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双凤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合腾盛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六盘水市申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合腾盛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281民初118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和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聚洪德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盘州市合昌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贵州聚洪德商贸有限公司、刘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281民初100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和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贺卜妹:

  本院受理的(2026)黔0281民初12849号原告胡左好诉贺卜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双凤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江:

  本院受理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变更申请人申请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本院依法予以审查,逾期将依法承担责任。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民初4486号之一

  傅正道:

  本院受理原告朱祖品诉被告傅正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726民初4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7487号

  吴长生、朱佳佳: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姥桥支行与被告吴长生、朱佳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元及利息;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日)上午8时30分在和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先东:

  本院受理(2026)皖0123民初15008号原告上海吼美科技有限公司诉王先东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公告

  苏日嘎拉图、李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支行与被告苏日嘎拉图、李国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久江、张海营:

  本院受理原告戴丽杰、屈冬冬与被告张久江、张海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内0581民初11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合肥仲裁委员会公告

  相晓红:

  本委受理的安徽盛唐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相晓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合仲字第4008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下午3时,在本委法务区(20层)仲裁庭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晓梅: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安徽盛唐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晓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合仲字第4009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下午4时,在本委法务区(20层)仲裁庭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824民初5318号

  李勇: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玉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824民初531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403民初4111号

  田胜利、崔长合:

  本院受理(2026)豫1403民初4111号原告刘东利与被告李艳玲、马雷、田胜利、崔长合、第三人杭州颐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1403民初41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403民初7163号

  李亚峰:

  本院受理原告王兴勤诉被告李亚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403民初7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亚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兴勤偿还借款4000元;二、驳回原告王兴勤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凯旋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