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22日 Tue

公告(09-12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22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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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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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9月22日 Tue
2026年09月22日

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22日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084号

  余庆:

  本院受理原告薛卫娟与被告余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016号

  奚文娟:

  本院受理原告王冬林与被告奚文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094号

  杨文龙:

  本院受理原告何九斤与被告杨文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084号

  杨文龙:

  本院受理原告何九斤与被告杨文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5473号

  薛栓:

  本院受理原告黄理与被告薛栓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5468号

  丁亚庆:

  本院受理原告李华与被告丁亚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933号

  吴祖勤:

  本院受理原告张伏香与被告吴祖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建成:

  本院受理的原告栾宝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兰陵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沈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何忠政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威、南京彬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徐永胜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2620号

  孔令剑:

  本院受理原告邳州市惠园农资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湖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2617号

  姬广权:

  本院受理原告邳州市惠园农资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湖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2655号

  沙海舰:

  本院受理原告邳州市惠园农资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湖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131民初2329号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7日在《光明日报》第14-15版刊登的(2026)冀0131民初2329号案件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公告第一行“双彦胜”更正为“杜志强”,公告第二行“杜志强”更正为“双彦胜”。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喻传萍、贵州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欢欢、贵阳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分别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案号为:(2026)黔0103民初20806号、(2026)黔0103民初2080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二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告

  焦世峰:

  本局于2026年9月7日作出苏0505职中【2026】42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载明:因焦世峰无法配合调查核实取证,职业伤害确认难以进行。根据《江苏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方案》四、经办服务(四)职业伤害确认。4.中止程序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7日起中止职业伤害确认程序。待上述中止情形消失后,将按规定恢复职业伤害确认程序。中止职业伤害确认的时间不计入职业伤害确认期限。

  因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四楼工伤科领取《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

  公告

  石芯奇:

  本局于2026年9月4日作出苏0505职中【2026】42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载明:因于光奥无法配合调查核实取证,职业伤害确认难以进行。根据《江苏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方案》四、经办服务(四)职业伤害确认。4.中止程序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4日起中止职业伤害确认程序。待上述中止情形消失后,将按规定恢复职业伤害确认程序。中止职业伤害确认的时间不计入职业伤害确认期限。

  因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四楼工伤科领取《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

  公告

  石芯奇:

  本局于2026年9月8日作出苏0505职复【2026】24号《职业伤害确认恢复通知书》。载明:本局于2026年9月4日作出了苏0505职中【2026】42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现中止情形消失,决定自2026年9月8日起恢复职业伤害确认程序。

  因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恢复通知书》,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四楼工伤科领取《职业伤害确认恢复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

  公告

  石芯奇:

  本局于2026年9月8日作出苏0505职终【2026】43号《职业伤害确认终止通知书》。载明:经审核,在人社部职业伤害待遇申请平台提交撤销申请,根据《江苏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方案》四、经办服务(四)职业伤害确认5.终止程序第(2)项有关规定,现终止关于石芯奇的职业伤害确认。

  平台企业和受伤害人员或其近亲属对本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终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四楼工伤科领取《职业伤害确认终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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