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11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3日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闽0211民初10424号
陈琴仔、陈志劲、陈伯安、陈惠娟、陈学惠、周忠桂、陈幸福、陈雪爱:
本院受理原告江翠卿与被告陈秋生、江翠玮等继承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闽0211民初1042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原告江翠卿依法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杏林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定仁、刘文强:
本院受理原告黄彬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14:30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骆双栋: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大艳与骆双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281民初115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滔、邹永胜: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杨滔、邹永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281民初104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宝鸡青沐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马银霞、郑海萍分别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1610号、(2026)陕0303民初1711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马银霞支付2025年9月工资3380元、10月工资5177元,合计8557元。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17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郑海萍支付2025年6月、7月、9月工资合计23760元。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175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东月:
本院受理原告贾永坡诉被告曹东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6年9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潘华申请宣告潘登晨死亡一案。申请人潘华称,潘登晨,男,1947年11月9日出生,汉族,原住西安市灞桥区西北电建四公司家属院34楼3号。其与被申请人潘登晨系父女关系,潘登晨于2008年2月11日离家外出下落不明,至今已满18年。下落不明人潘登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潘登晨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潘登晨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潘登晨的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延安福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会于2025年11月24日受理的申请人武汉步泰体育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武仲受字第00000604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补充证据、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民初4882号
张华桥:
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群虎复合压棉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华桥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仙华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民初3261号
朱同珍:
本院受理原告洪春池诉被告朱同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726民初3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崇左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宁品建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与你方、第三人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受理案号为崇仲案字(2026)第31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关于选定仲裁员和仲裁庭组成方式的函。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限及选任仲裁员的期限、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公告期满之日起第16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下午15:30,地点为本会第二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联系电话:0771-7966285;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19号(市交通运输局一楼右侧崇左仲裁委员会)。
崇左仲裁委员会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7382号之一
杨玲: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棠树支行诉被告杨玲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3民初7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7377号之一
熊曼: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熊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3民初7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子涛:
本院受理海南申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陈子涛追偿权纠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48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孟应菊:
本院受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孟应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55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4266号
李留庆:
本院受理原告殷光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团队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923民初5389号
周建: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查盼盼、第三人周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1809号
权浩、上海穆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恒嘉骏鸿滚针轴承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3477号
丁同举:
本院受理原告汪志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361号
马斌:
本院受理常州市得莱斯集装箱移动板房有限公司与马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470号
苏州业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业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业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锦之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常州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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