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核、太空、深海、极地、低空等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的诸多重点领域中,新兴领域占有较高比例。新征程上,必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遵循,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系统把握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战略方位、主要内涵与系统路径,在统筹新兴领域发展和安全中进一步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1.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战略方位
第四次工业革命推动了新兴技术快速发展,深刻重塑了全球力量格局,使得国家安全疆域向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全面拓展。新兴领域的核心特点是“新”和“兴”:“新”是指新兴领域一系列颠覆性科技将国家安全从传统物理边界拓宽至深海、太空、网络等无形疆域,也使得国家安全风险更加隐秘复杂、跨界交织;“兴”是指新兴领域作为孕育新质生产力、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领域,已成为大国战略博弈的最前沿。
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是国家安全内涵与边界不断拓展的历史必然。国家安全从来不是一个静态概念,其内涵和边界随着技术条件、生产方式、国际格局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拓展。第四次工业革命以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深海探测、极地科考、太空开发等前沿领域加速突破,人类的认知和行动不断向“陆、海、空、天”等物理空间和网络、数据等虚拟空间延伸,极大地延展了国家安全的边界,新兴领域成为影响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新疆域。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谁在新兴科技领域掌握先机、形成优势,谁就能在国家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在第四次工业革命进程中,我国站到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潮头,部分领域已形成一定优势,同时也存在亟待补齐的短板。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基于历史规律的必然选择和战略拓展。
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是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兴领域发展从根本上说源于科技的创新和应用”。新兴领域的技术突破能够有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通过技术扩散和产业关联效应,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能。比如,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10.5%以上。但是,由于新兴领域技术驱动性强、风险复合度高,其在不断释放发展动能的同时,也带来新的安全威胁。夯实新兴领域国家安全的技术底座,提升安全体系的稳健程度,是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举措。“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前启后、夯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是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战略支撑。
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是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的战略抉择。“十五五”时期,国际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在复杂局势中,新兴领域已成为大国战略博弈的核心阵地,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当前,网络、数据、人工智能、太空等领域是大国科技竞争和规则博弈的焦点,深海、极地、低空等领域正成为世界各国拓展战略空间、争夺资源的关键区域。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掌握新兴领域前沿技术优势与规则制定权,是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推进国际共同安全的战略抉择。
2.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主要内涵
国家安全能力是国家合理配置战略资源,防范化解内外各类风险挑战,保障国家长期持续安全状态,实现总体国家安全目标的综合国家治理能力。国家安全能力本质上是一种行动能力,其主要内涵包括多个维度。
新兴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能力。新兴领域战略能力是指通过战略预判、战略谋划与战略布局,对新兴领域发展方向与安全边界进行统筹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兴领域战略能力是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军事斗争主动,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指出了战略能力在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体系中的基础性与决定性地位。在统筹新兴领域发展和安全过程中,要坚持前瞻布局、主动作为,通过科学谋划和资源配置,明确新兴领域的发展重点与安全优先事项,牢牢掌握新兴领域发展的战略主动权。
新兴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新兴技术在发展并释放创新动能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源。新兴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是指在新兴领域发展进程中,围绕新兴领域风险生成、演化与传导全过程,实施涵盖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处置与风险化解在内的全链条风险治理能力。与传统安全领域相比,新兴领域安全风险具有明显的技术驱动性、跨域耦合性与传导扩散性特征,极易形成复杂风险综合体。需遵循风险防控的一般规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前瞻预防、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加强前瞻识别与动态研判,实现新兴领域安全风险“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才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
新兴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供给能力。新兴技术的社会影响都具有不确定性,容易陷入“科林格里奇困境”:在技术发展早期,由于信息不足难以预测其社会影响,而当技术成熟并嵌入社会时,其负面后果已难以控制。新兴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供给能力,是指在新兴领域发展进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工具与监管机制,对新技术和新业态实施规范引导与风险约束的能力。新兴领域技术迭代呈现加速演进态势,要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供给能力建设,为新兴领域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构筑政策保障。
新兴领域国际安全规则塑造能力。规则之争本质上是发展主权之争。网络、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等新兴领域具有显著的跨境性与公共性,相关规则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已成为大国竞争的重要领域。新兴领域国际安全规则塑造能力是指围绕新兴领域关键议题,在国际层面推动议程设置、规则制定与制度建构的能力。“十五五”时期,我国要实现从国际规则“接受者”向“建设者”的转变,在数字贸易、人工智能、太空、深海、极地等新兴领域积极参与并引领规则制定。
3.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系统路径
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坚持统筹谋划,重点推进体系化建设,以改革创新激发系统性变革。
巩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面对新兴领域风险高度交织的特征,必须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优势,破除部门分割与信息壁垒,加快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军地的协同联动机制。只有强化中央层面的统筹谋划与统一调度,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新兴领域国家安全治理机制,才能提升协同治理效能,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构建数智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在新兴领域治理中,必须深刻把握“促发展”与“保安全”的辩证统一关系。充分利用数字孪生、大数据、沙盘推演等智算工具,加快构筑全息化、跨域协同的态势感知与早期监测预警网络,实现对潜在风险的动态识别与前瞻预警,提高治理的敏捷性、适应性和预见性。同时,强化数据要素在风险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数智技术嵌入风险治理全流程,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与标准协同,打破信息壁垒,提升风险治理的整体性与协同性。
健全新兴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新兴领域既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要持续健全新兴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从重点方向看,要加紧完善网络、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太空、极地、深海和低空经济等前沿业态的专项法规,填补规则空白。坚持包容审慎、分类分级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沙盒”、试点先行等制度工具,在可控范围内为新技术、新模式提供试验空间,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创新发展。
完善新兴领域国家安全人才培育体系。新兴领域国家安全博弈,归根结底是高精尖人才培养的较量。“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健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超常规布局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新兴领域急需学科专业,深入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十五五”时期,要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力军作用,将新兴领域人才培养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加快推进国家安全学等交叉学科发展,打破院校壁垒,打造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学术共同体;同时,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实战化协同育人平台,培养实战型人才队伍,为新兴领域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保障提供智力支持。
(作者:张丽娜、谢新水,分别系首都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