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共服务资源普惠共享
作为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的专门文件,近日,《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帮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相关政策,5月26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了社会关切。
优化服务回应民生关切
数据显示,我国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但未落户的群众超过2.5亿人,其中,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有1.7亿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让新市民在稳定就业居住的城市,获得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基本服务,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是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近年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大约四分之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持居住证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均可享有。
但同时也要看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形势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仍需拓展、质量还需提升。郑备表示,意见围绕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提出了6个方面重点任务,分别是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健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强化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和完善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提出务实可行的举措,努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着力优化服务供给方式,对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供给、便利共享提出要求,聚焦公共服务‘随人走’,落实落细‘人、钱、地、设施’挂钩政策,让人口流入地政府接得住、担得起、办得好。”郑备说,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精准发力聚焦就业安居
就业公共服务是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介绍:“为全面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人社部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积极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并对符合条件的常住劳动者,按规定及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张立新表示,人社部把农民工作为重点服务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指导各地支持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解决好住房问题,让未落户常住人口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内在要求。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徐亮表示,2008年到2025年,全国共建设筹集约1600万套(间)公租房。到2025年底,有140多万户困难群众正在领取货币补贴,累计有300多万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民工获得了公租房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意见要求,细化政策举措,有序实施保障,加强运营管理,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十五五’时期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贡献力量。”徐亮说。
提质增效完善民生保障
在各类公共服务中,异地就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介绍,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覆盖各类参保人群、各类就医场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90%以上。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险种范围,进一步推动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推动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就近能办”。
此外,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是流动人口家庭最牵挂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表示,多年来,教育部将保障随迁子女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同时,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
在流动儿童群体关爱服务方面,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流动儿童融入城市,推动各地出台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保障流动儿童基本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文件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协同’的常住地服务保障总体原则,促进流动儿童在常住地同等享有养育、教育、医疗、困难救助、精神关爱等全方位保障。”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孟志强表示,民政部等27部门还将联合部署开展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准建档、精细服务”专项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儿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报记者 訾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