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命名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
《光明日报》(2026年05月27日 02版)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张文骁)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等100个人民法庭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作为基层法院的延伸和补充,过去五年,人民法庭数量由10759个增至11035个,其中乡村法庭为7615个,占比增加一成;审结各类案件3400万件,是上一个五年的1.7倍,占全国法院一审结案比例由25%升至35%。
最高法强调,希望被命名的人民法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辐射带动全国人民法庭不断取得新的业绩。各地区人民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榜样,争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锋模范,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最高法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聚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